元良不喜欢桃花。那粉粉的颜色,还有柔软的花瓣,甚至于成片桃花汇聚成的粉色的云雾,他都不喜欢。 但他身上有一把桃木剑,随时携带着,从未离过身。 但是他自从拿到这把桃木剑以后,还没有机会用过。他不会剑法,说是道士,可实实在在做过的道士该做的事,也没几件。 乔浩提议他要留在这个镇子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拒绝。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桃花如此厌恶,他觉得不该这样,于是他答应了。 既是为了应和其他几个人的意愿,也是为了自己。 乔浩去打听热闹的来源的同时,也打听清楚了这个城镇的名字,以及他们可以投宿的地方。 这里叫“桃花镇”,就只是一个小小的镇,商业比不上千池城那样的大城发达,因此整个镇上的客栈一共没有几家。 一进城,张瑾几人就立刻下了车。他们都在土路上墩了一整天了,屁股早就裂成了三瓣,此刻好不容易进了城,眼看就要到住的地方的,纷纷下车活动活动筋骨。 乔浩牵着马在前面走着。 这一队人里面,张瑾带着一个小孩,元良才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是乔浩眼中的小孩子,曼莎虽然一直穿着男装,可却是个实打实的女人。唯有乔浩一个人无牵无挂又身强体壮,只好成为了队伍中的主要劳动力。大部分时间里,赶马车的任务都会落在他的头上。当然,有时候,张瑾和元良也会跟他替换一下。 路上热闹的气氛感染了这几个人,放眼望去,街道上的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笑脸。看他们的穿着和举动,似乎没有几个显眼的外乡人。 相比起来吗,张瑾这一行与本地气息格格不入的人就分外引人注目了。 不时的有人停下来,或是打量张瑾的短发,或是瞧瞧曼莎的黑色面纱,又或是将羡慕和喜爱的目光停留在凡凡身上片刻。不过,没有一个人对他们释放过恶意,所有人都在用目光欢迎他们的到来。 这种朴实又温情的感觉,是张瑾从未体会过的。 镇子不大,几人很快就来到了当地人为他们指引的那家客栈。 这是一家从外面乍一看有些破旧的客栈。可那个当地人说,这已经是最好的了。 他们在店门口站了好一会儿,也没见有伙计出来迎接他们。张瑾只好先带着人走进店里,留乔浩和元良在外面看马车。 没办法,现在那匹马已经跟乔浩混熟了,在不赶路的时候,它只愿意听乔浩一个人的话。 张瑾走进店门以后,发现里面也没比外表看起来好到哪去。 因为队里有两个土豪,因此这一路上,几人的吃穿住行都是挑的较好的。现在突然看着这样的一家店,别说曼莎了,就是张瑾和凡凡也有些不习惯。 张瑾已经来到了大堂中间,在店内环视了一周,一个人都没有见到。他见到这个环境以后,有心出去问问乔浩和元良的意见,可又想到之前乔浩打听到说这里已经是镇上最好的一家客栈了,他实在无法想象剩下的那几间客栈会是什么模样。 他们今天晚上总归是要住在这里的。 稍微犹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