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族常年生活在圣罗兰大陆的地下,他们早就习惯了黑暗,甚至亲近黑暗。 那么,想必,他们在面对极致的光明时,大概会不知所措吧。 说实话,张瑾不是很能理解魔族这种生物。既然他们已经习惯了黑暗,讨厌光明笼罩的地方,甚至连带着也不喜欢阳光,那么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冲破桎梏,来到地面呢? 难道底下的环境不是正好适合他们生存的吗? 张瑾没有机会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魔族愿意好好的跟张瑾探讨这些话题。 人族和魔族仿佛是天敌,只要一碰面,总要有个你死我活,没有哪个人族傻到要跟魔族聊天,反之亦是如此。 张瑾面前的这两个魔族也不例外。 浑身惨不忍睹的伤口和满身的鲜血表明这两个魔族在张瑾面前处于下风,如果非要分个你死我活,那他们就属于该死的那类。 当然,审问官张瑾不会仅仅满足于这些。 对方是否手上,或者伤的有多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不能告诉张瑾想知道的东西。 从来没有哪一刻,这间黑暗的地牢能被人看得这么清楚过。这里常年昏暗,也从来不会被阳光眷恋。 然而,今天却是它的幸运日。 明亮的阳光贪心的蔓延至每一个角落,地牢正中央的地方尤为受宠。 那里立着一个十字架,十字架上绑着一个鲜血淋漓的魔族。 魔族现在已经被这耀眼的阳光刺得眼睛都快瞎了,偏偏正对面还有一个年轻人类,在用惹人恼恨的沉缓语调不停地说着什么。 “我也没想到你们居然这么有骨气,不过依我看来,你们的反抗也就到今天为止了。” 魔族心想,呸!只是他没有力气呸出声,所以只能默默的在心里呸。 “接下来的时间,我不会再拷打你们,相反,我给你们送来了一个礼物,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珍惜。” 信你个鬼!打也不说,不打更不说! “你们将会接受阳光的洗礼,整整三天。记住,是不论昼夜,一分不差的整整三天。在这种天气里,温暖的阳光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礼物了,怎么样,是不是很感动?” 感动个屁!温暖你个大西瓜! 魔族在心里骂完了,身体还是忍不住颤抖。 一想到这种连眼睛都睁不开的艰难日子还要再熬三天,他内心就觉得崩溃。 鬼知道,只是着短短的一个小时,就已经让他痛苦不堪了。他本以为自己身为魔族,就算不够强大,但至少有远远超于人类的意志力。区区人类的刑讯逼供,是不足以让一个魔族开口的,哪怕这个人类用上了光明之力。 可是现在,他突然间对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意志力产生了一丝丝的怀疑。 如果任由那个能散发出阳光的鬼东西放在他身边整整三天,他想……他可能会疯的吧。 不得不说,对于他们来说,阳光虽然没有光明之力的杀伤力那么大,但阳光也是他们魔族非常不喜欢的东西。 与其说是不喜欢,倒不如说是不习惯。 更何况是连续三天的阳光。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