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相反的,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她想着,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 “嗯?”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底下脑袋。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还“啾”地一声。 亲吻声太大,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 林馥馥这人面薄,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这小脸又嫩又白的,真怕给冻伤了。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 “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备注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 莫炀对林馥馥说:“有些可惜了,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精彩。” “有你在就很棒。”林馥馥甜甜地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们共享,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只要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最好的。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可能是接触感受的多了,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 林馥馥也是,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她也跟着热泪盈眶。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国歌声缓缓结束,林馥馥心里的激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他成绩好,形象好,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那时候林馥馥想,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棒。 升旗仪式结束,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莫炀,如果不当歌手,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淡淡地说:“军人。”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莫炀,“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不怕吃苦,耐得住艰辛。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 两亿,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就会尽心尽力。 当初拍摄电影《战墨》的时候,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与一般军人无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她喜欢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 可莫炀却告诉她,“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你就是你,我最爱的你。” 第52章 (*^▽^*)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 但是没有爬上去。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欢运动,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 林馥馥知道生命在于运动, 尤其某项运动她被莫炀死死按住不能动弹的时候, 开始发奋要好好锻炼身体。 天色已晚,莫炀带林馥馥看了看夜景之后就和她踏上了回烽市的飞机。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和莫炀一起坐飞机。 来时她坐的是小型机,又窄又闷的空间, 让她一度对飞机这个交通工具并无好感。但回去的时候是头等舱的感觉又大不一样。 莫炀心疼地对林馥馥说:“你老公我欠的债早就还完了,这个头等舱还是坐得起的。”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