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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人生是一场错过,愿你别蹉跎


烟,他在烟灰缸里拣出较长的烟头。

    我看着他笑。他也笑,说:“你最近少抽点。”

    “你也是。”

    郝泽宇的早餐,一杯咖啡就解决了,他撑着头看着我吃。

    以前是明明没吃饱,但装作饱了。现在是明明吃不下,但还要装作还能添两碗的样子。不管多么心事重重,都不能让他看出来。

    他忽然问:“昨晚我又叫唤了吧?”

    “这回梦到什么了?”

    他垂下眼睛,自己先有点不好意思了。“我梦见上幼儿园,放学了,没人来接我,妈妈不来,奶奶不来,丹姐也不来,我特着急。后来想着,还有你呢,我一直等啊等,可等到幼儿园的小朋友都长成大人了,你都没来……”

    我笑:“非得等人接啊?你可以自己来找我啊。”

    “我太小了,我走不远啊。”他看看我,表情前所未有的认真,“福子,你别抽烟了。”

    “为什么?”

    “你要长命百岁,不,不用活一百岁,活得比我长一点就可以了。这样我以后每次梦魇,你都可以在我身边。”

    “一辈子吗?”

    他点头。“你觉得一辈子很长吗?咱们忍忍,一晃就过,我不想梦魇再吓到别人了,后半生专门吓你。”

    “那我怎么那么命苦啊。”我假装哀怨地哼唧两声,郝泽宇笑到眼睛都眯起来。我看着他,忽然说,“其实,我也有梦魇。”

    “你不是号称一觉睡到天亮吗?”

    “是啊,逗吧?我这样的人,也有梦魇。”

    “你的梦魇什么样?”

    我想了想:“我脚特臭。”

    他大笑起来,“你以前臭脚啊?”

    “我刚去《时尚风潮》的时候,助理特多,我在里面鹤立鸡群,因为我胖,我笨,我老闯祸,还有,我脚臭。我特纳闷,正常人脚出汗了,不都这味吗?后来我上司送我一双她穿不了的名牌鞋,我穿上后,脚不臭了。原来好鞋真不会臭脚!我二十七岁之前,没穿过二百块钱以上的鞋,当然臭了。所以,从那以后,我只穿好鞋,吃不上饭,也要买好鞋。”

    他了然地点点头,“第一次遇见你,我还想,这女孩一身都乱穿,鞋倒是穿得不错。”

    “说起来,我的梦魇特无聊,我老在梦里偷别人鞋,特别狼狈,我在梦里怕得厉害,你想想多可怕,我是个脚臭的偷鞋小偷。”

    “现在还做吗?”

    “咱俩在一起后,这梦就变成有人捂着鼻子讽刺我,说我脚太臭了,我烦了,直接把脚伸出来,是啊我脚臭!我就不穿鞋!气死你们!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梦魇过。”

    “真好。”他由衷地羡慕。

    我放下筷子,看着他的眼睛。“你在所有的梦魇里,都是长不大的脆弱的小男孩,很容易被伤害,所以总想依靠一些人,奶奶、丹姐或是我。可不管我们在不在你身边,你都得学会在梦里长大。下回害怕的时候,你要在梦里大声喊,‘我长大了,我赚钱了,我什么都有了,我不怕你们了。’你要学着逃离那些困住你的梦魇,不要只想着依靠你身边的那个人。”

    郝泽宇沉吟了很久,点点头,突然警觉起来,“你要去哪儿?”

    我站起来,装出平时一贯的没心没肺,“去上班啊。”

    他松了口气的样子,“嗯”了一声:“上班也好,省得让姑姑多想。”

    随后,他又说:“等他那边定下来,你就把工作辞掉,陪我一起进组拍戏吧。我想不管在哪儿,五米之内都能看到你。”

    “那你不拍戏的时候,我干什么?”我问。

    “在家待着呗,你的梦想,不是一直躺着吗?”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要认认真真吵一顿大的。但现在我只说:“咱们再谈。”再谈这个词,本身就带着一种虚幻的希望。好像无论什么事情,只要谈,都会变好。

    出门前,我看到昨晚翻出来的体重秤,站了上去。倒计时第七十六天,我五十九公斤。

    〔二〕

    我以为,我和郝泽宇会继续这样缠绵悱恻,每天过得生死离别。

    情况却突然变了。电影签约时,老牛突然强硬了起来,要求公司的三个小鲜肉在大导的电影里演男三男四男五号。

    让郝泽宇当男一号,本来就是rose姐强人所难,大导只说再谈,再无下文。局势本已明朗,但老牛这么折腾,一下子变天了。

    老牛一点都不慌,慌的是rose姐。rose姐给郝泽宇打了电话,怒气直顶着嗓门儿,不用开免提我都能听得一清二楚。“……他这是什么意思?让你演不成这个电影,他有什么好处!”

    “我不演,他没M.IyIGU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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