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起了绵绵细雨。 一朵一朵的伞花在雨中绽开。 订婚宴席午时在吴国公府家里一字儿摆开。晚上去东宫盛宴。 周筝筝按照习俗只是在最初的时候出现,拜过了父母,就被送进闺房去了。 林仲超和大家留下来吃酒。 周瑾轩和林莜大开吴国公府的大门,街坊邻居和平民百姓有愿意进来的,都可以在旁边的几张桌子上吃酒,菜肴也不错。 百姓们听说了这是开门宴,一般都是达官贵人为了壮大酒席声势摆设的,可最多是两桌,好像吴国公府那样进来就可以入座,人数不限,菜肴齐全的却很少见。 吃的百姓那叫一个高兴啊。 个个竖起大拇指,对吴国公府和林仲超称赞不已。 到了晚上,周筝筝坐上林仲超的马车,一对新人和周瑾轩一家前去东宫吃大宴席。 一直闹到三更才回来。 周筝筝是不累,全程她就只负责吃吃吃,倒是周瑾轩夫妇,一直在敬酒喝酒,回家就睡了。幸福地睡了。 这一夜,东宫的烟花特别美。美得让人目眩。 林枫远在怡红院,也看到了那燃烧在天际的烟花。 怡红院里却是冷冷清清,巡逻的哨兵比往日少了些,因为要轮着去吃吴国公府的喜酒。窗外,黑乎乎的一片,几只飞蛾正围着红灯笼盘旋,几次向飞进去,却又被退了出来,草丛里,清脆的虫鸣声此起彼伏,甚是热闹。 林枫坐在百年樟树上,听着他们说起周筝筝的喜事,才知道今天,周筝筝和林仲超订婚了。 “新娘子可真美。我们太子殿下风华绝代,也只有周大姑娘配得上太子殿下。”士兵们边喝酒边说。 “要我说,这才是真正的天作之合。” 林枫的心一点一点地碎掉了。 一直害怕的那一天还是到来了。 自己最爱的女子,成了别人的未婚妻。 林枫觉得心里很堵,一下子,水莲,周芳芳,福尔,全都不重要了。 周筝筝好像心里的一块肉,被人强挖掉了的那种感觉,很血腥。 嘴里都是血腥味,林枫忽然很想去告诉周筝筝,他才是最爱她的男人。 “阿筝,为何你要让我伤心?不,不,你嫁给他你一定会后悔的。”林枫自言自语。 吴国公府。 这一夜周筝筝睡得很香甜。 还在梦里看到了林仲超抱着裕儿,搂着周筝筝,在三个人中间,还有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醒来的时候周筝筝脸红了,那婴儿前世不曾出现过,难道是她和林仲超今生的孩子? 笑意从心里浸出来,甜在嘴角,全化成了食欲。 “我们姑娘今儿早上吃的可多了,满满的两碗蛋肉粥外加三盘菜肴。”青云说,“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平日里,姑娘只吃小半碗粥的,还不要吃肉。” 听琴说:“姑娘吃多了,我们也多吃点。” 这时,水仙过来了,“姑娘还在休息吧,不要打搅姑娘了,我自己找那个屏风去。对了,秋水呢?” 青云说:“秋水去领纺线了,我去叫她去。” 水仙点点头,独自坐在大屏风前。 之前还差几针,今天过来绣完。 秋水很快就过来了,拿来式样繁多的纺线过来绣花。 周筝筝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回来的时候,那架屏风已经绣好了。 “这真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百鸟朝凤品屏风了。”周筝筝很是喜欢,“水仙针法质朴,每一针都平实没有褶皱,还能双面,秋水针法多变,会幻化针的纹路,多了点睛之笔。真是各有千秋,却能沟通合作,这才组合成了最精美的百鸟朝凤。” 水仙和秋水都称赞是对方绣的更加好。 周筝筝说:“你们都是刺绣界的佼佼者,就这样不闻于世就显得可惜了。我会出资在京城开一家百鸟朝凤绣馆,到时候,你们二位出针就可以了。” “我真的可以?”秋水喜出望外。 青云说:“当然了,我们姑娘说话算话的,还有,我们姑娘也是最会发掘人才的主子,你跟了姑娘,才华不要太多。” 秋水跪下,“多谢姑娘。” “起来吧,既然你跟从了我,忠诚为我办事,我自然不会亏待你,会比你自己更加对你的人生负责。”周筝筝笑道。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