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没有意义,他在我眼里有诗意。 我走到阳台上,摸过他的红色打火机,捡起墙根下剩下的半包烟,从里面摸出一根,然后模仿他的姿态,将手臂依上扶栏,拇指搓动起打火石,溅出几点火星。 我深深地吸了起来,还和上回一样咳了好几口,烟从嘴角边呛出断续的几缕。我不喜欢烟味,却还是再次含上烟嘴,两根手指笨拙地捏住它,将目光投得越来越远,越过城市的灯火、黑色的脚手架、和远方的山峦。 我品尝烟草燃烧时的味道,研习他的忧愁。原来抽烟时人会感到头晕目眩,我想要相信,池易暄抽烟时从眼角流露出的片刻失神,只是尼古丁在作祟。 翻看起他搁在扶栏上的钱包,从厦门寄出的明信片仍然被他夹在里面,和妈妈从寺庙祈来的护身符放在一起。 哥,我爱你。 六年了,蓝墨水的痕迹被时间洗刷得黯淡下去。 我掐灭没抽完的半截香烟,回到客厅,从茶几上拿起一支笔,笔尖沿着六年前的字迹仔细描写。 我想用更鲜明的墨水写爱,却不知道要如何书写爱,才能让它显得生动。 池易暄在爱情里也显得生疏。我不愿去思考他是否因为我才选择了这座城市,是否因为我才学会抽第一根烟。 他的爱太沉重,将自己都压弯了腰,压进了急诊手术室。 我将明信片小心夹回钱包,拿起他放在茶几上的手机,疲倦地陷进沙发。 看了眼他的工作软件,消息一个接着一个,红泡泡好像永远也点不完。 打开微信,拇指拉动着消息列表,突然发现他给我的备注是“狗东西”。 妈的。我忍不住笑了两声。 又点开了他的相册。 他很少照相。高中时拿到第一部手机,这么多年来他的相册里也就存了一两千张照片,不少还都是工作邮件的截图。 没往上滑多久,冷不防看到了我自己。 我心里一跳,从沙发里坐起来,将手机屏幕光线调亮。 照片是于夏天拍摄的,照片中的我坐在医院门口的石阶上,头上缠满纱布,对着镜头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这是一年半以前的事了。 当时我被来cici闹事的客人拿啤酒瓶敲破了脑袋,我和韩晓昀在医院门前等出租车时,他为我拍下了这张照片。我以为是为了留下我的黑历史,没想到是为了给池易暄打报告。 这样丑的照片,我哥却保存了下来。 我的心跳得厉害,像有人在打鼓,敲得我五脏六腑都打颤。 我握着他的手机快步走到卧室前,我想要进去,想与他接吻,吻他的耳垂、汗湿的发梢,却怕我的想念也成为他的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