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面的那个人没有回答我,而是跟着完全沉浸在那一场人猪之间的生死斗殴之中。 刚刚羽睫应该是有对野猪使用了什么武器,因为我闻到了空气之中,有一阵扑鼻而来的新鲜的血腥味。 然而,尽管这样,几个回合下去,羽睫虽然没有被野猪所伤,可是也没有占据上峰。 应该说两者之间是势均力敌的。 我见状,急忙拽着手中的那根长长的棍子,跑上去就朝着猪的屁股一戳。 这一戳是野猪没有预料到的疼痛,所以它往前翻滚了几下之后,又是一次的仰天长嚎。 野生动物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之所以那么强大,出了自出生以来就练就的那一身本身和自身的免疫能力强大之后,还有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家养动物不具备的一点,就是几乎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有审时度势的能力。 就像眼前的这头母猪,在受到我那一棍子之后,它立即就意识到了自己不是我和羽睫两个人联合起来的对手,因此从地面上爬起来之后,居然趁着我们不备,一个滋溜就钻入了茂密的灌木丛之中。 我原本还拎着棍子想追上去,没想到羽睫却抓住了我的手腕:“周沧少爷,穷寇莫追。” 他说完之后,骤然间就松开了我的手,然后整个人软绵绵地蹲在了地面上。 我这个时候才发现,他刚刚抓我手腕的那只手,烧得已经发烫了。 “羽睫,你怎么会在这里,烧得这么厉害。”我蹲下身去,一边询问着他,一边用手心摸了一下他的后脖子。 我的娘呀,毫不夸张地说,这脖子真的是已经烫手了。 估摸着身上的温度,应该是超过了四十度了。 “他们在水里头下毒,才致使陈家全军覆没的。我家少爷在哪里?”羽睫的两片嘴唇,都已经干得翻皮了,虚弱的声音还不忘了自己的主人。 “陈默在前头对付着野狼呢,你在这里等着,我先过去寻一下陈默。” 我说着,就把羽睫扶到了一棵大梧桐树下。 刚想离开,又觉得不妥。 如果野猪没有走远,见到重病的羽睫落单了,肯定会回来攻击他的。 所以,原本已经迈开了两步的我,又重新返回来。 “羽睫,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在这里,还是背着你一块回去寻陈默吧。” “不用,周沧少爷,我是不中用的人了,你快去帮少爷的忙,不用管我。” 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的羽睫,还是立即就拒绝了我。 我当然是没有听他的,而是自个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其挪到我的背上,然后一步一步地往猪窝那边走了回去。 我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头祈祷着,最好是回到那边的时候,母猪和野狼正在搏斗,这样的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们或许还可以捡块野猪肉烤来吃吃。 一想到为微微有点烧焦的五花肉,我便忍不住地咽了咽口水。 不知道为何,我越走就越觉得后背上的重量越来越重,不知道是不是羽睫已经陷入了完全的昏迷之中。 因为以前听奶奶讲过,如果人陷入完全昏迷之中,抱起来的重量是会增加许多的,不是昏迷的人变重了,而是因为昏迷之后,他自己没办法使上一丁点劲,所有的重量都压在了那个抱着他的人的手上。 “羽睫,你听得到我在喊你吗?你还好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