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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节


有多余的伤口,只有脖子一处有致命伤,在死者的身上没有发现约束伤,基于这一点,可以判断,死者胃里的酒精和安眠药都是在死前自愿吃下的。

    陆琴轩的死亡时间要比于震晚半个小时左右,陆琴轩的致命伤在手腕处,死者的手腕的动脉被切开了,也是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的,死者生前也没有吃晚餐,只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午餐的残渣,和大量的安眠药。

    另外,法医在对陆琴轩的尸体进行解剖的时候,发现,死者的腿部有陈旧伤,在死者的双腿都发现了钢钉的存在,死者的腿部出现了明显的变形,根据伤口勘查,钢钉打入的时间至少有十年以上了,不过,死者身上没有长期卧床的痕迹,从尸体的勘验结果来看,死者的腿部虽然已经变形,但是,还是可以正常行走的,只不过,会出现一些后遗症,比如一瘸一拐等情况。

    无论是于震的尸检报告,还是陆琴轩的尸检结果,都和许琅当初看到的差不多,很多情况也和许琅猜测的一样。

    在现场发现的凶器菜刀上面,只有陆琴轩一个人的指纹,不过,菜刀上的血迹却是两个人的,经过dna比对,其中一部分血迹是陆琴轩的,另外一部分血迹是于震的,由此可以肯定,杀死于震的凶器和陆琴轩自杀的凶器为同一把凶器。

    现场除了发现了许琅和宁嫣然,还有后来赶到现场去传讯他们的探员的足迹之外,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足迹和指纹,家里没有财务丢失的情况,门窗没有被撬动过的痕迹,女性死者没有被性侵的痕迹,由此可以判定,于震是被陆琴轩杀害的,而陆琴轩在杀害了于震之后,自己也选择了自杀。

    三份死亡报告,确定了三个案子的真相。

    庞元庆是被人谋杀的,杀死庞元庆的可能是靳恩霈,也有可能是当时在场的第三者,而这个第三者很有可能就是于盼,现在靳恩霈已经死亡,那么,杀害出租车司机庞元庆的很有可能就是于盼。

    虞暮芸是属于自杀身亡的,这一点,现在已经确定无疑了,但是,虞暮芸和322纵火案到底是什么关系,现在,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虞暮芸很有可能就是322纵火案的真凶,至少是真凶之一,而另外虞暮芸在日记本里提到的于盼,她是否真的像虞暮芸提到的那般,参与了322纵火案,还需要找到于盼在进行确定。

    于震是在喝了大量白酒的情况下,又吞服了大量的安眠药,最后被陆琴轩杀害的,于震胃里和血液里发现的酒精成分,应该是许琅当天和宁嫣然去于震家里的时候,许琅和于震喝酒的时候,于震饮下的大量药酒,而于震胃里发现的大量的安眠药还没有完全被胃液融化来看,死者应该是死前没多久吞服下去的,可以说,于震是在深度睡眠当中死亡的,他死的时候,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痛苦,因此,于震死的时候,没有出现丝毫的挣扎反应。

    陆琴轩是属于自杀,她是处于半昏迷半清醒的情况下自杀死亡的,陆琴轩杀害于震的动机不明,不过,从于震吞服了大量的安眠药来看,陆琴轩杀害于震是在于震默许甚至是主动配合下进行的,而于震和陆琴轩的死,很可能是为了隐瞒或者是掩盖什么而选择的极端的手段。

    至于他们想要隐瞒和掩盖什么,可能和于鸿轩有关,至于真相究竟是什么,可能只有他们两个人和于鸿轩知道了,于震和陆琴轩已经死亡了,而于鸿轩现在还不开口,警方也无从得知真相了。

    现在发现的十五具尸体,已经有了尸检结果的有十四具尸体,除了庞元庆、虞暮芸、于震和陆琴轩的尸检结果之外,其余在322纵火案当中死去的十一具尸体,他们的尸检结果早就出来了,除了胡医生是被人杀死之后,在被大火焚烧之外,其他十个人都是被大火活活烧死的,这一点从他们的呼吸道检测出烟尘反应就可以知道了。

    其实,案子调查到这里,322纵火案的真相基本已经调查清楚了,在安定医院纵火的就是虞暮芸和于盼,虽然弄清楚了322纵火案的真相,不过,还有几个疑问没有弄清楚。

    第一,虞暮芸和于盼,到底谁是主犯谁是从犯,现在虞暮芸已经死亡,而于盼还没有抓捕到案,暂时还不清楚。

    第二,虞暮芸的主治医生胡医生到底是被虞暮芸和于盼两个人谁杀死的?虽然在虞暮芸的日记本里,她提到是她和于盼两个人一起杀死胡医生的,到是,在于盼没有到案之前,还不能轻易给出结论。

    第三,虞暮芸和于盼为什么要杀死胡医生,又为什么要烧毁医院里的档案库,还有,她们为什么要在临走前拿走胡医生电脑里的硬盘,那张硬盘里到底有什么东西不能留在现场?这张硬盘警方没有在虞暮芸的出租屋里找到,那么这张硬盘很有可能在于盼手里。

    第四,虞暮芸在日记里提到的‘他们’到底是谁?是于鸿轩吗?还是其它的什么人。

    第五,虞暮芸留下的存折里的巨款是从何而来的?

    这些警方还没有调查清楚的疑问,都和于盼有着紧密的联系,这让毛文石他们愈发迫切的想要抓到于盼了,可是,到底该去哪里M.IyIgU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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