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钻过栅栏,向来往的旅客兜售山里抓来的松鼠和雨後新生的蘑菇。苏朝宇被一个十来岁的蓝眼睛少年缠得没有办法,不得不花十块钱买下来他拴在手臂上的一只松鼠。不同於帝都宠物店里那些奇异的外国品种,这个小东西跟儿时图画书里画的那些一模一样──棕色的大眼睛,微微向上翻著的尖耳朵,三条醒目的黑白相间的花纹从脑後一直贯穿到背部,毛茸茸的大尾巴比身子还长,睡觉的时候,就是最好的被子。 苏朝宇拎著软柳编的小笼子走出特克斯车站的时候,天很蓝,他深深地呼吸著有青草味道的空气,只觉得满身清爽。 以後的十几天,苏朝宇过得相当疯狂,他每天清早起床,在朝阳中骑很久的单车到达远郊的风景区,然後用整天的时间来做一般游客根本不敢尝试的项目。他曾经用两个小时的时间爬上难度最高的徒手攀岩壁,然後长久地坐在陡峭的岩顶,望著邻国的方向灌下一打以上的啤酒;他也曾经在漆黑的夜里去瀑布下的水池游泳,浓密的树林中看不到星光,只有蝙蝠无声来去,隐隐能听见猫头鹰哭泣般的鸣叫。他也去蹦极,从上百米高的悬崖上往下跳,安全绳只拴脚腕,失重,坠落,他疯狂地迷恋一切能让他本能觉得恐惧的运动,身体在极端的条件下会先於头脑做出反应,因此可以在旷野中狂吼,可以在湍急的水里泪流满面。 那些躺在旅店里的晚上往往整夜失眠,苏朝宇一次一次地起来,一根接一根地抽边境小城里来历不明的进口烟。那只从开始就陪在他身边的松鼠已经习惯了在他的鼠标垫上睡觉,每到这时候就会被呛醒,一边发出孩子般的咳嗽声一边眼泪汪汪地盯著他。 苏朝宇用手指抚它的头,它就依恋地蹭他的手指。盛夏的特克斯入夜仍然寒气袭人,但它会给他温暖的触感。苏朝宇会拧灭了烟,低声地跟这个小家夥说他和庄奕的故事,他的家,他的弟弟,所有一切无声无息的失去,絮絮叨叨,琐琐碎碎,小松鼠常常就在他掌心里睡去,毛茸茸的尾巴盖在身上,极尽满足。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反复地回忆,用力地悲伤,倾心地释放,苏朝宇知道自己正在慢慢地恢复,他渐渐可以微笑著跟遇到的小镇居民打招呼,跟那个总对他抛媚眼的酒吧女尼娅说两句俏皮话,後来有一天,他终於可以镇静地坐在电脑前,平和地打开庄奕新注册的博客,看她的结婚照,看她精心地经营爱巢的点点滴滴。苏朝宇终於承认,在生命的旅程里,他和她已经分道扬镳,少年时共同看了最美的风景,可是以後,她只是他曾经爱过的一个人,他也一样。 可是我还是要谢谢你,苏朝宇低声地对照片里那个绝美的新娘说,谢谢你教会我如何去爱,也谢谢你,在那麽多不堪的岁月里,陪在我的身边。我会带著你给我的一切,重新上路。 他的松鼠安然地蜷睡在他的鼠标垫上,整夜未醒。 苏朝宇离开特克斯的前一天,把他没有名字的松鼠放归了山林,回旅店的路上,他又碰到了那个蓝眼睛的酒吧女尼娅,她正跟一个银灰色长发的年轻男人打情骂俏,看见苏朝宇走过来,她立刻风骚地对他招手。隔著一条马路,苏朝宇第一次主动开口跟她说话:“我要回去了,以後再去你的店里玩,再见。” 尼娅身边的男人好奇地抬眼看了看苏朝宇,苏朝宇却已经转身离去,远远地听见尼娅对那个人说:“万飞哥,看人家多麽绅士,你呀……” 苏朝宇没有听见那个叫做万飞的男人如何回答,他已经转过一个街口,快步走向他的旅店。 那时候的苏朝宇还不知道,就在他走进旅店的时候,一辆香槟色的跑车停在了万飞面前,万飞飞快地跳上副座,转过头跟後座的人笑说:“老大,刚刚看到一个蓝色长发的帅哥呢。” 苏暮宇身边堆著一大堆新买的衣食用具,他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说:“确实很少见啊,我也想看看。” 万飞把头探出车窗,却已经看不见苏朝宇的身影,他只能悻悻地摇了摇头,再回头时,苏暮宇已经歪在後座上,他低声说:“我累了,回去吧。”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