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 温律师的声音偏冷,危机时刻更是严肃,没有任何能开玩笑的空间。 「温律师好。」 见他风尘僕僕地来,一进门便将身上的风衣脱下,随意摆放在鞋柜上头,我连忙起身,想拿架子把衣服掛起来,却被他阻止。「林先生不用麻烦了,许警官还在楼下等我,我马上就要走。」 「好的。」等温律师来时,我和齐愷分别去两间浴室快速冲洗,换了一套居家服,舒适之馀,能放松紧张的心情。 相比我的客气,王齐愷直接了当:「真出了人命?刘老爹和刘萱妮死了?」 「是。」 王齐愷皱眉,低语:「到底怎么回事?」 先是抿起双唇,温律师像在寻思该怎么说明眼下的情况:「……刘大德做的坏事,远比一开始我们所判定的来得多。虽然我们尽力用各种方式,试图把他扣留在警局看守所,最好在入监前不要自由活动。但台湾是法治社会,能做的仍是有限。刘大德在八天前被刘萱妮担保离开警局,为了确保他们不会在开庭前『落跑』,警方会每日前往他们的府邸勘查。而在今日傍晚,警察探访时,按了门铃并无人回应,强制开锁,发现刘氏父女昏死在卧房,刘大德已不见踪影。」 那日我报警,送刘家父子进警局,原本只是想给这两个「欢颠」一个警告,结果警察搜索越多,越是心惊胆跳。 除了持续偷拍我,长达十年之久外,刘大德平日不常出门,每次一出门,便会背着不大不小的蓝色塑胶背包。背包里头装着的东西,经过询问与追踪,警察发现是一些流浪狗、流浪猫和他趁主人不注意偷来的家庭宠物。 刘大德会将这些小动物,带到屋子里,凌虐、施暴。 警察将罪证摆放在刘大德的面前,刘大德不心虚、不悔改,淡然地说:「不就是几条畜生的命,有什么好大惊小怪?难不成要因为这些畜生,要了我这条人命吗?我可是人,能操控动物生死的人。」 諮询的警察听到这些话,气得发抖,有位女警甚至当场难受得哭了出来。 检察官依据〈动物保护法〉第六条「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将其起诉。另一方面,温律师以刘大德长期侵犯我个人隐私,进行多样控告。两者合而为一,试图把刘大德困在警局,不让他这种人渣回归正常社会,造成更多不安定与破坏。 无奈的是,台湾的法治,不允许过度羈押,法官为了社会观感,允许刘大德可被人担保离开警局--这完全是个错误且极度令人恐惧的决定。 「死亡时间判定为中午,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推测是刘大德将安眠药放入他们食用的午餐中,等两者昏睡后……这部分我刚在电话说过了,不再重复。刘大德留下两具尸体,人逃得不见踪影,我们认为刘大德在看守所最大的执念是想见林先生一面,所以我必须来这一趟,告知你们目前的情势有多危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