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有疯狂的哥谭才能理解他们疯狂的相处。 强森已经是经历过不少次小丑出逃后全城紧张的老江湖了,他了解人们对此的恐惧。小丑就如同噩梦般盘旋在哥谭的天空,每当他逃离阿克汉姆,几乎都意味着接下来会上演某些针对蝙蝠侠发生的“好戏”。 气氛紧张的时候酒馆就特别容易出现斗殴,不是酒馆里通常会有的那种缺胳膊断腿的斗殴,而是一不留神就留下一地尸体和无人付账的破碎酒瓶的斗殴。 为了维持秩序,当然,重点是维持收入,强森最近好几天都驻守在酒馆中,这应该就是让他眼皮狂跳的罪魁祸首。 不管怎么说,天快亮了,酒馆关门的时间到了。 “起来,起来了你们这群醉鬼,”腰大膀圆的壮汉店员开始吆喝着把喝得醉醺醺的客人往外赶,实在醉得厉害的就搜光他的钱包,拿走所有有价值的东西,再把他扔到门外,“关门了!老板说了,我们关门了!” 强森看了一会儿就对这种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失去了兴趣。他从柜台后站起来,随手拿起一把枪插到后腰,检查了一下自己藏在夹克里的武器。 很好,都在,那么是时候回家了。 和多数干同样危险的工作的哥谭人不同,强森的家在一个干净、安全、整洁的小区里。 他没有娶老婆,但有一个英俊的小男孩儿,前女友留给他的。 那女人说发现怀孕的时候孩子已经很大了,不能打,所以干脆生下来送给他,作为给他的分手礼物——他发现小男孩儿的时候他被包在粉色的彩纸里,只露出一个脑袋,脖子上还系了一个深粉色的蝴蝶结。 刚留下小兔崽子的时候强森也不是没后悔过,可哥谭市的孤儿院都不是好地方,送婴儿过去跟送他去死没什么两样,强森从来都不是爱心泛滥的人,所有哥谭人都不是,可好歹也是自己的种。 看不见的时候强森还有底气说老子不要你爱扔哪儿扔哪儿,孩子都送到门口了,他也只能自认倒霉地收下这个分手礼物。 这么多年也算是养出了感情,小兔崽子争气,强森本来是因为自己白天没时间照顾他才送他去读书,反正学费不贵,没想到小崽子的成绩好,拿到了韦恩家的一等奖学金,老师亲自找上门来,希望这孩子“不负责任的父母”能对他多上点心。 强森就带着孩子搬到了现在的小区。 他哼着歌,打开门之前心情都相当不错,直到他敲响了大门,而门后露出了一张英俊、温柔的面孔。 “请进。”那张脸的主人低声说。 在此之前强森以为自己的速度已经足够快。 速度是他在哥谭市里的大小势力中如鱼得水的重要原因,当其他人从隐蔽处拔枪、瞄准、开枪时需要花一秒的时候,他只需要半秒,当别人需要半秒时他只需要四分之一秒,短短的时间差让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 他也想过遇到速度比他更快的人会怎么样,答案是到时候死的人会是他。 但他从未设想过这件事,有人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夺走他的枪,甚至快到他根本反应不过来,记忆还停留在他的手摸进怀中那个刹那,手指尖还残留着金属的凉意,然而那把本该在他手上的小玩具已经被开门的人握在手中。 “请进。”那人又重复了一遍,语调温柔,并且微微侧过身,让开了位置。 强森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老老实实地走进了门,一边在脑子里疯狂思索着这家伙到底是谁。 这张脸完全陌生,不是记忆中任何一个在哥谭市里已经打出了名声的人物,强森十分确定对方根本不是哥谭人,他身上全都是外来人的味道,就是那种……那种干燥的,平稳的,让人浑身放松,昏昏欲睡的气息。 “爸爸?”他的小男孩说,从餐厅里走出来,手里拿着咬了一口的吐司,“你回来了。” 穿着睡衣,眼神清醒,没有任何受到威胁和恐惧的迹象。 不知道这个闯入者到底做了什么但谢天谢地,看起来他编了一个不错的谎话。 “艾布特,快点吃完早餐好去上学。”强森说,用余光注视着为他开门的陌生人,“我和叔叔有事要谈。” 天知道他们能谈什么,但愿艾布特回来以后看到的不是他的尸体。 “嗯好。”艾布特乖乖答应下来,转身走回餐厅坐好。 闯入者转头朝强森看了过来。 “艾布特很乖,但我觉得以他的年纪,玩枪太早了。”他说,依然是那副温和体贴的语调,奇怪的是哥谭人用这样的语气说话会让人毛骨悚然,他这么说话却真的会让人觉得放松下来,强森觉得自己因为恐惧竖起的寒毛被这简单的几句话安抚下去,像一只被顺了毛的猫,“我敲门的时候他和你一样试着向我开枪。” “然后呢?”强森问。 作者有话要说:前方《家庭之死》预警。 第131章 卡尔给了强森一个无懈可击的微笑。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