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盛二舅眼睛就睁圆了。 “父亲,您尝尝酱鸭舌,也特别好吃。” 盛二舅嘴里嚼着肘子肉,以怀疑的眼神看着儿子。 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肘子,咸鲜滑润,肥而不腻,酱鸭舌怎么可能比肘子还好吃? 小崽子一定是为了让他少吃几片肘子吧? 盛三郎对父亲大人眼神的意思再清楚不过,忙解释道:“表妹酒肆的酱鸭舌和别处的不一样,是用话梅和黑蒜腌制的,味道很是独特——” 盛二舅吃了一根酱鸭舌。 “父亲,卤牛肉您也尝尝。卤牛肉是最常见的下酒菜,反而最能体验厨子的本事。” 盛二舅还能说什么,当然是吃! 一道菜接一道菜,每道菜都吃得盛二舅眼睛发亮。 他也是读过书的斯文人,奈何这些菜实在太好吃。 民以食为天,古人诚不欺我。 这时骆笙所说的新菜瓜姜鳜鱼丝才姗姗端上来。 碧绿的荷叶盘中是薄厚均匀、肉质洁白的鱼丝,只见鱼肉,不见鱼皮。酱瓜与姜丝更是细如银丝,给这洁白添了令人垂涎的色彩。 青翠的是酱瓜丝,嫩黄的是姜丝。 骆笙介绍道:“这道菜很讲究刀工,要做到皮不带肉,肉不带皮,不碎、不破、不散才成。舅舅和父亲尝尝看。” 骆辰捏着筷子,用力嚼着一块卤牛肉。 一筷子雪白的鱼丝放入碗中。 骆辰抬眸看去。 “弟弟也尝尝。” 骆辰嗯了一声,垂眸吃鱼丝。 “好吃吗?” “好吃!”盛三郎露出大大的笑脸,猛点头。 骆辰嫌弃看一眼,矜持吐出两个字:“尚可。” 也没有好吃到让他撒娇讨好的程度。 谁像三表哥这么没出息。 正矜持的工夫,一盘鳜鱼丝已经见了底。 少年的脸彻底黑下来,飞快去抢了最后一筷子。 嗯,真香。 但他是不会说出来让骆笙骄傲的。 一顿饭吃完,见盛二舅心情愉悦,盛三郎趁机道:“父亲,儿子近来协助表妹打理酒肆很有些心得,想着以后在咱们金沙开一家分店呢。您看……就让儿子在京城留一阵子吧。” 立在一旁伺候的红豆悄悄翻了个白眼。 协助她们姑娘打理酒肆? 表公子的脸皮真是比肘子皮还厚。 盛二舅摸着滚圆的肚子瘫坐着,一下子理解了儿子赖在京城死活不回去的原因。 天天能吃到这样的饭菜,换了他也不走啊! 见盛二舅不语,盛三郎再接再厉:“再说了,大哥、二哥用不了多久也要进京了,实在不行儿子等着与两个哥哥一起回去呗。您说行不?” 盛二舅想点头,又有些不甘心。 臭小子倒是可以晚点走,他不能留下啊。 儿子来了不走了,老子来了也不走了,让远在金沙的老太太他们怎么想? 他都到了儿子能娶媳妇的年纪了,可不能被一口吃的给留下了。 可是确实好吃啊! 盛二舅觉得用理智已经很难说服自己回家了。 罢了,还是先忍痛回去,到时候跟老太太他们说说,大郎、二郎要是金榜题名留在京中,总要在京城置办一些产业,他就留在京城负责打理这些吧。 虽说故土难离,他这不是为了孩子嘛。 盛二舅看着目光殷切的儿子,没好气点了头。 “表哥每日都吃这些?”骆辰淡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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