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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节


入口,盛二舅眼睛就睁圆了。

    “父亲,您尝尝酱鸭舌,也特别好吃。”

    盛二舅嘴里嚼着肘子肉,以怀疑的眼神看着儿子。

    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肘子,咸鲜滑润,肥而不腻,酱鸭舌怎么可能比肘子还好吃?

    小崽子一定是为了让他少吃几片肘子吧?

    盛三郎对父亲大人眼神的意思再清楚不过,忙解释道:“表妹酒肆的酱鸭舌和别处的不一样,是用话梅和黑蒜腌制的,味道很是独特——”

    盛二舅吃了一根酱鸭舌。

    “父亲,卤牛肉您也尝尝。卤牛肉是最常见的下酒菜,反而最能体验厨子的本事。”

    盛二舅还能说什么,当然是吃!

    一道菜接一道菜,每道菜都吃得盛二舅眼睛发亮。

    他也是读过书的斯文人,奈何这些菜实在太好吃。

    民以食为天,古人诚不欺我。

    这时骆笙所说的新菜瓜姜鳜鱼丝才姗姗端上来。

    碧绿的荷叶盘中是薄厚均匀、肉质洁白的鱼丝,只见鱼肉,不见鱼皮。酱瓜与姜丝更是细如银丝,给这洁白添了令人垂涎的色彩。

    青翠的是酱瓜丝,嫩黄的是姜丝。

    骆笙介绍道:“这道菜很讲究刀工,要做到皮不带肉,肉不带皮,不碎、不破、不散才成。舅舅和父亲尝尝看。”

    骆辰捏着筷子,用力嚼着一块卤牛肉。

    一筷子雪白的鱼丝放入碗中。

    骆辰抬眸看去。

    “弟弟也尝尝。”

    骆辰嗯了一声,垂眸吃鱼丝。

    “好吃吗?”

    “好吃!”盛三郎露出大大的笑脸,猛点头。

    骆辰嫌弃看一眼,矜持吐出两个字:“尚可。”

    也没有好吃到让他撒娇讨好的程度。

    谁像三表哥这么没出息。

    正矜持的工夫,一盘鳜鱼丝已经见了底。

    少年的脸彻底黑下来,飞快去抢了最后一筷子。

    嗯,真香。

    但他是不会说出来让骆笙骄傲的。

    一顿饭吃完,见盛二舅心情愉悦,盛三郎趁机道:“父亲,儿子近来协助表妹打理酒肆很有些心得,想着以后在咱们金沙开一家分店呢。您看……就让儿子在京城留一阵子吧。”

    立在一旁伺候的红豆悄悄翻了个白眼。

    协助她们姑娘打理酒肆?

    表公子的脸皮真是比肘子皮还厚。

    盛二舅摸着滚圆的肚子瘫坐着,一下子理解了儿子赖在京城死活不回去的原因。

    天天能吃到这样的饭菜,换了他也不走啊!

    见盛二舅不语,盛三郎再接再厉:“再说了,大哥、二哥用不了多久也要进京了,实在不行儿子等着与两个哥哥一起回去呗。您说行不?”

    盛二舅想点头,又有些不甘心。

    臭小子倒是可以晚点走,他不能留下啊。

    儿子来了不走了,老子来了也不走了,让远在金沙的老太太他们怎么想?

    他都到了儿子能娶媳妇的年纪了,可不能被一口吃的给留下了。

    可是确实好吃啊!

    盛二舅觉得用理智已经很难说服自己回家了。

    罢了,还是先忍痛回去,到时候跟老太太他们说说,大郎、二郎要是金榜题名留在京中,总要在京城置办一些产业,他就留在京城负责打理这些吧。

    虽说故土难离,他这不是为了孩子嘛。

    盛二舅看着目光殷切的儿子,没好气点了头。

    “表哥每日都吃这些?”骆辰淡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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