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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

    从培训基地出来,旁边就是cbd。海宁先去商场买了套新衣裤换上,然后又随手买了杯咖啡,把刚才翻倒的那杯补上。

    她现在像有咖啡依存症,一天照三餐地喝,少一杯都难受。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在苏城生活时几乎没接触过咖啡,顶多也就知道个雀巢。可去美国念书之后,就爱上了,一开始还嫌苦,喝不惯,直到咖啡帮她熬过了无数温书和写论文的漫漫长夜,才变得杯不离手。

    她烫了头发,穿了耳环和脐环,用facebook经营自己的社交圈,英文说得几乎没有口音,essay的文法比有些nativespeaker还要好,活得像一个彻头彻尾的美国人。

    然而只要回到国内,她还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这些年里,她回过一趟苏城,满街找从小爱吃的哪家汤包馆,早餐只吃豆浆油条,看到面包和三明治就想吐。

    汤包馆搬家了,最后还是表弟周昊带她去的,排了半小时队才吃上。

    “好满足。”她边吃边笑。周昊只是看着她吃,然后问:“姐,你想不想回四中看看?”

    汤包馆搬了,她家的早点铺拆了,住过的弄堂已经被铲平,起了新的高楼。家乡日新月异,她只看到结果,回来倒像是客人,找不到回家的路。

    “算了,时间挺紧的,就不去了。”

    她用筷子无意识地拨了拨面前那碗清汤里浮着的葱花,却听周昊低声道:“四中的老校区也要拆了,新校区在高新区那边。你不去看,今后都看不到了。”

    心头像碗里的热汤那样起了涟漪,她又要了一笼汤包,没吃完,打包带回去做了夜宵。

    四中直到最后也没去。

    她给舅妈送了名牌香水和护肤品,给舅舅送了皮夹子,又悄悄塞给他几包万宝路香烟。周昊本来说好了让她什么都不用给他带,怕她行李超重,但最后她还是带了最新款的游戏机回来给他。

    她还记得当年陈嘉木就是买了美国新上市的游戏机回来给罗胜做生日礼物。

    这个地方真的有太多回忆了,不管她愿不愿意,总是不由自主地就想起。

    所以她并没有在苏城待太久,也没有跟任何老同学联系,蜻蜓点水似的,来了又走,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刚毕业进公司,公司就要往非洲派人,她递交了申请。面试的时候领导问她为什么愿意到那么遥远的国度去,她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没有牵挂。

    这个理由很好,而且她早在美国念大学时就做过ngo的志愿者,参加过非洲的项目,很顺利地就被公司选中,派往坦桑尼亚。

    她在那里待了一年,被调回国内总部,工作两年之后升职,再度被派往海外。

    钱姨调侃她:“不是挺好的吗?咖啡可以喝个够了,顺便给我也带点回来。”

    派驻非洲的事,她只跟两个人说过:一个是表弟周昊,一个就是钱淑华。

    这些年,钱淑华亲自开车送她去大学报道,帮她办生日party,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参与了她生活中所有最重要的时刻。她们不是母女,却已经像母女一样亲近,去美国以后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抽烟喝酒都很厉害的大姨。

    这回听说她要去南苏丹,钱淑华特意从巴厘岛赶回来,约了她在她公司附近的饭店吃饭。

    “这身衣服真好看,新买的?”一见面她就用夹着烟的手指了指,还是那把沙哑的烟嗓,海宁却倍感亲切。

    “您是真的火眼金睛还是派人跟踪我了?”海宁笑着坐下,要了一瓶巴黎水,“我今天参加安全培训把衣服弄脏了,出门现买了一套,总不能穿脏衣服来见您啊!”

    钱淑华哼笑:“我们娘俩也过了□□年了,还用得着派人跟踪你么?”

    “你也说是娘俩了,不用特意回来送我的,好好的假期都给打断了,金大叔不生气?”

    “呿,别给我提他,想起来就生气。”

    “他没跟你一起回来?你们又闹别扭了?”

    金闵国是钱淑华的男朋友,朝鲜族,会说中韩英法四国语言,早年也是做倒买倒卖起家的,后来事业重心放在韩国。钱淑华嘴上说喜欢小鲜肉,但其实自从离婚之后就只有这一个固定伴侣,俩人没有婚姻登记,关系却比有的夫妻还要长久了。

    最初她找到海宁家说要收养她的时候,海宁就考虑到她有自己的家庭,十七八岁的孩子突然插足他们的生活,肯定会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恐怕双方都很难适应。然而事实上,钱淑华常年满世界到处跑,金闵国也跟着她跑,海宁跟他们像一家三口般相处的日子一年不过两三个月。

    金闵国是看起来充满威严感,实际却很温和细心的人,他自己没有孩子,对钱淑华和海宁这两个身边的女人都像看待孩子一般,非常包容。

    海宁甚至m.iyigU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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