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正是失其轻重权衡之处,此即所谓“轻则失臣,重则失君”的另一层含义。 【本章说解】 此章经旨显示:人当以静重自持,不可以轻躁而自失。重是轻的基础,静是动之主宰。圣人终日行道,不离辎重,虽处繁纷闹场之中,内心却平静如水,虽面对滚滚尘流,心中超然而不留一物。人心既为万乘之主,倘若不守静体,意马外驰,言行乖张,轻躁必失其德,妄动必失重根。失去重心,头重脚轻,焉有不栽跟斗之理? 本章主要论述“重”与“静”的重要性,以“辎车”喻重,以“燕处”喻静,非指一端而言。诸如治国之居重驭轻,兵法之以静制动,人以清静治心身等等。道之体主静,道之用为动,天下万事,皆当本之以重,主之以静,方才不离体道。 “动”与“静”是传统哲学观的重要范畴。万物皆是内静而外动,有动有静,以静为根,以动为变,以静制动,动而归根。故“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的基本思想,不仅对哲学、医学、军事、政治、修真学、养生学、管理学等,都有重大的影响。而且其中的静中存养,动中省察,动静相济,以静为根,执两用中等辩证唯物思想,对修身养性也是极为重要的指导原则。 上古圣贤,重以自持而道高天下,静以自养而德贯古今。心含太极之实理,身备阴阳之和气,蕴之为德行,用之为事业。由本而支,自源而流。鼓动之机,如和风时雨;感化之妙,似瑞日祥云。天下钦其德而无欺,万世被其化而不惑。此乃是“重以静”之明验。修道之人,若能以道德自重自静,不失之于轻,不失之于躁,则心身无不在修,处世应事无所不治。 自然界处处皆有动静之理。树欲静而风欲动。当大风袭来之时,树枝树叶不得已而应,但应过即静;不得已而动,动过即停。此动此应,并非树的本意,而是树随风势,不得已而为之的自然现象,毫无后天有为造作的痕迹。修真人混迹世俗,必然面临腥风浊雨的侵袭,不可能“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也没有绝对的“世外桃园”躲清闲,而必须勇敢地去面对社会,接受风雨的磨炼与考验。像莲藕一样,根植污泥而不染,化腐朽为神奇。像树木一样,在风雨中学会动静自然。在日常工作、劳动、生活中,去体悟“随缘而遇,随遇而安”,“随风而动,应过即静”的动静之理。“树欲静而风不止”,“神好静而心扰之”。只要肉身在,就有识心欲望的萌生。所以修真人必须时时警戒自心,事事止欲生悔,学会以无驭有,在动中取静,在火中栽莲。待到养炼纯熟时,心中自会呈现“清风明月”,悠然自得。到那时,“任凭风浪起,稳坐度人船”,何愁不能达彼岸? 袭明章第二十七 【善行无辙迹,】 “善行”即德心、德性与德行的结合表现。“善行无辙迹”,是说行真善、大善的人,从来都是在无心无欲,不留名,不图报,在别人不知不晓的情况下,做了大善事,却不留丝毫痕迹。 天下之事,有善与不善;天下之德,有隐有显,有有形与无形。道的体性特点,体现于人身上就是德,显态为之德,隐态为之道。最高尚的德是自然的、无形的,无迹象可睹,无端倪可察。它是内在的,含蓄的,是无意的自然流露。上德以无心为德,下德以有意为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有为而有以为。正如《清静经》所云:“上德不德,下德执德,执着之者,不明道德,”这种德行与德的本义甚远。 德有四种境界:真德、玄德、阴德、显德。真德即上德,是道性与佛性的完美体现,是一种自然无为的真常之德,没有后天主观意识雕琢的痕迹,是德与道的完美自然结合。玄德也是一种最符合道性的表现,是通过高级全息生命体在隐态作功,而作用于显态世界的一种真善,此类善无表象踪迹可寻,符合自然之道。阴德是一种德心与德行的结合,施恩不图报,行善不留名,此种德行虽不完美,但它却是步入玄德的阶梯。显德者,也是徳心与德行的结合,由于有显的特点,易被人知晓而获得物质或口头感谢,使德性能量场出现等价交换,不能形成德性能量的积累。真德是空心无心的体现;玄德是明德的体现;阴德和显德都是心中尚有尘浊,尚有辙迹的表现。 很多人行善图报,而且希望现报,此乃执德、无德的表现。有心行善不为德。有心行善好比车行有辙,人行留迹,皆是过而不化之痕。世人行善,多是用心刻意去行,唯恐人不知,或欲图人回报,心中仍有私,所以不能以物付物,事过仍念念不忘。行善积德者并非无报,其报在天,其报在道,报之于无形也。待到调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