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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朱云轩接了那个笔记本,李锐的字很端正,文章没有过多华丽的描写,但是让人看着很舒服,开头就是狗血的杀父之仇,然后没了父亲的主人公投奔了被父亲帮过的一个富商,无意间发现自己带出来的两部功法除了一部是家传武功以外,另一部竟然是魔门的杂学……

    身为大侠的父亲为何被杀又为何会有魔门的东西?从未出现过的母亲难道跟魔门有关?虽然狗血和烂俗,但很久没见过书本的朱云轩还是一口气看完了:“主人公的母亲不会是魔门圣女,然后魔教为了找回东西杀了他爸吧?”一般来讲,都是这么发展的。

    “不是,主角的母亲还在世,当初丈夫无意间救了一个魔教逃出来的女人,那个女人又一直在夫妻两人之间捣乱,刚烈的妻子就在大怒之下扔下孩子远走海外了……父亲被杀其实是他的好友算计好了他跟人比武的时间以后下的手,”李锐笑起来,“主人公后来武艺大成,毒术和易容术同样高明,他进入江湖追查父亲的死因,然后跟父亲当年的好友、母亲的入室弟子、魔教圣女、父亲好友的女儿还有江湖上的年轻少侠黑衣杀手之间发生了很多纠葛……”

    “种马文?”朱云轩好奇起来了。

    “不是,他爱的一直是那个帮了他的富商的女儿,最后的结局就是隐居起来当了一个商人。我知道,二十年后这样的文肯定没市场,不过现在应该还可以吧?”李锐也有些不确定,其实他也知道,大部分的写手,都是2000年以后才崛起的,也许现在,他应该去写写杂志文?算了,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不过,他倒是可以在网络文学出现以后去写写穿到古代改变历史的强国文或者穿到异世最终成神的玄幻文什么的……就是不知道那时候他还有没有时间了。

    “我前几天去过新华书店,里面基本上没有这样的书……其实你可以写写童话,皮皮鲁和鲁西西那可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两个人了。”朱云轩同样不知道这时候武侠小说能不能出版,前几天他在镇上四处看的时候,租书店里最多的还是金庸古龙和琼瑶。

    “写了再说,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就算不能出版也没关系,我早点写了,等十年后放到网上,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个大神。”李锐笑了笑,没打算把写作当正职,不过他如今再去上小学其实已经没有必要了,既然如此,就抽这辈子最空的这段时间来写写小说好了……不管朱云轩怎么决定,他知道自己以后还是要回上海或者回北京的,到时候,就绝对没机会写小说了。

    “你一定能成的。”朱云轩笑了笑,从李锐这里找到了纸笔,开始画衣服的样式,画到一半,他突然抬起头来,一口气说了一大串:“我决定了!我要成为年级第一,参加所有的比赛,让我爸妈也为我自豪一回!对了,你有没有兴趣去学书法和绘画?要不要我陪你去?见鬼了,我上辈子竟然一样特长也没有!”

    朱云轩上辈子很喜欢摄影,大学以后加入了专门的摄影社,可惜后来为了赚钱还是放弃了。

    “好啊。”李锐答应了,上辈子他妈妈让他学钢琴,可是因为爷爷奶奶的关系,李佳欢李佳杰去学了钢琴,他反而只学了一个学费最便宜的书法。

    朱云轩想样样得第一,可书法这玩意儿,他估计得不到第一了,其他地方,两人也要比一比才行——自己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就不能太过低调了。

    时间过得很快,等朱秋月拼好一幅小红帽的拼图以后,姜月秀就来接朱云轩了。

    目送朱云轩出去,看着小惠已经在厨房里忙了起来,李锐无所事事地进了房间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而朱云轩,跟着母亲去了镇上的布店,对着各种小碎花色彩鲜艳的布料一时无言。

    选了很久,到底还是选了几样花纹典雅的布料,文德镇地处江南,乡下家家户户养蚕,朱云轩的棉衣被子里面装的都是蚕丝,而这边的人又会种棉花,布料倒是质量不错又便宜的,如果款式做的新一点,就算郑笑晴不会拿来穿,估计也会发现里面的商机……要是郑笑晴真的没有发现,他也只好按原定计划让母亲去附近的厂里问问了,可惜这边的厂规模都不大,如果他们不讲诚信的话,他们可能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最后,等姜月秀在给洋娃娃做了好几身衣服当做练习,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做郑笑晴订制的衣服的时候,9月1日到了,小学开学了。

    第19章 开学

    8月30日的时候,朱云轩的外婆就专门来了朱家,按本地的习俗,上学以前,外婆是要帮忙买书包铅笔盒和笔的。

    花里花俏的各式书包,朱云轩那个一直很疼他的外婆一个个放到他面前,朱云轩一脸无奈,最后坚持选了一个黑色的书包,包边的是大红色,虽然不是小孩子会喜欢的类型,却是他还能看得上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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