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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很喜欢?”

    耿舟不自觉地抽了抽鼻子,道:“还行吧。”

    “你喜欢我也可以给你做一个。”叶知荫就像是在聊今天的天气如何,“这个有点脏了,我还打算过阵子就把它取下来扔了。”

    “……你做的?”耿舟怎么不记得叶知荫有这项技能。

    “没,我妈做的。”叶知荫的语气挺不屑的,“可这种小东西很简单吧,我随随便便就能做几百个。”

    真是吹牛不打草稿。耿舟快要被叶知荫笑死,原来郁闷的心情完全被一扫而空。没过多久,叶知荫把耿舟送回了他的出租房。叶知荫在天还没完全黑的情况下看到这些危房,更觉震撼:“你不打算换一个地方住吗?”

    耿舟怎么可能老实交代——没事,过几天我就可以和你住一起了,连房租都不用给的那种。

    他一个人住,晚饭对付着就下了一碗番茄盖浇面,坐在客厅里一边看叶知荫比赛的视频,一边吃着面。不久,叶知荫的微信就过来了。

    叶知荫:在车上忘了问你,你那签名是怎么回事?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这就是耿舟自作聪明把两首诗合在一块的,合得乱七八糟,韵脚不同,平仄不同,连字数都不同。前半首是刘禹锡的七言诗,后半首是贾岛的五言诗,正常人都不会把这俩搭在一块。可耿舟不是正常人啊,他就喜欢这两首诗,里头藏了他和叶知荫的名字。把它俩作为签名,明里暗里地表明了他对叶知荫的情愫。

    沉舟侧畔千帆过:我喜欢这两首诗啊,放在一起超般配的。

    叶知荫:……文盲吧你。

    耿舟笑得眼睛都快没了,躺在沙发里头打滚。这副场景要是被李燕看到,准后悔自己有眼无珠,没看出这这小鲜肉男神的皮相里头凑不要脸的精华。

    第十四章 我喜欢你

    洗完澡,耿舟敷衍地把毛巾甩在头上,从柜子里翻出纸笔,坐在茶几边的沙发上,他咬着笔头盯着空白的纸,双眼失神,若有所思地擦着湿漉漉的发梢。

    这些年来,他也写过不少歌了,不能说每首都爆红,但大多数都能小红一把。重活一辈子的耿舟也很清楚他写的一堆歌里,哪首最红,最能把叶知荫带上顶峰。

    耿舟皱着眉沉思片刻,低头唰唰地把当年他们那首成名作的谱子写了下来。笔头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很快,欢快的音符跃然纸上。

    这首歌叫《果冻》,曲风欢快,朗朗上口,一度脍炙人口,成为街头巷尾都听过的“神曲”,传唱度和国民度都很高。也是这首曲子,让他们一夜成名,把yg组合捧上了别人难以匹及的地位。

    耿舟很清楚,如果真要让叶知荫在乐坛走得顺风顺水,这首曲子是最保险,也是最好的选择。

    他把吉他取出来,顺势弹了几个音调,却总觉得有点不对味。

    又弹了几遍,耿舟终于明白不对劲在哪里——这首《果冻》太过欢快了。yg组合成立之初,走的是偏韩式摇滚的风格,他们染着当下流行的白毛和粉毛,穿着过于哥特朋克风的夹克和皮裤,像个疯子似的录完了整张专辑。《果冻》的动感节奏和欢脱曲风,存在于这张专辑里毫无违和感。

    但叶知荫这张专辑曲风偏温柔,娓娓道来,深情款款,原来的主打曲更是高山仰止,阳春白雪。估计他在里头的造型也会做得清新一些。要是真把《果冻》收录其中,就会像羊圈里偷偷藏了一匹饿狼似的,不仅格格不入,还毁了整张曲子定好的风格。

    不能用《果冻》。

    耿舟再次咬起了笔头,心想,那应该用什么呢?他当年写的歌虽然多,但大多偏摇滚,小清新那一挂的还真少,民谣倒是写过几首,但民谣吧,感觉也差了点什么,不够对味,和叶知荫这张专辑的风格还是差了点。

    他想写歌的事儿想入了神,不知不觉时间就晚了。上次用来收叶知荫送他烟草的米妮铁盒子也从床头柜转移到了茶几底部。这位置很好,一般人来耿舟家里做客不会注意到这玩意儿,很有掩人耳目的味道,但耿舟作为这东西的主人,他只要轻轻一瞥,就能把这火烫的“珍贵品”熨帖在心里,时不时在脑海里滤一遍,睹物思人,做梦都是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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