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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节


    凌雁没好气地想,你指都指出来了,再说这么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到底是年少,琢磨着一定要写个毫无漏洞的。她问苏邺:“你叫什么名字?”

    苏邺沉默了一瞬:“我姓苏。”

    凌雁点了点头:“苏公子。你今天的话,我记着了。”她又抽了自己的几本书,递给苏邺:“这几本,当是免费送你的。你回去看看,找一找毛病,多谢了。”

    苏邺呆了片刻,下意识要拒绝,又觉得不妥。他付钱,被对方给推了。他笑笑,这人是让他来挑错的么?

    正好他这几日不忙,可以回去看看。

    这几本话本子,个人风格很强烈,而且都是出自独脚雁之手。苏邺略一思忖,心说,莫非独脚雁是那个少东家?

    他几日后,再去凌家书肆。刚进店铺,凌雁就迎上来,问:“看完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她这般热切,苏邺有些不自在。他定了定神,慢慢指出。看她神色不断变化,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他不免觉得好笑,就很诚恳地道:“其实一些小毛病,不影响故事的。”

    凌雁斜了他一眼,只当没听见,又道:“有新的,你看不看?”

    苏邺笑了一笑,慢慢点了点头。

    因为话本子,他跟凌家书肆的少东家算是认识了。他隔两三天去一次,有时是指出一些错误,有时是推荐几本书。他每次待的时间也不久,也不过是两刻钟。

    一来二去的,他跟凌雁算是熟稔起来。——他朋友不多,对这个市井之中的朋友格外珍惜。他能确定凌雁是独脚雁,能确定凌雁性格很好很有趣,却不能十分确定她是不是一个姑娘。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和凌雁来往。

    他很喜欢与凌雁来往的感觉,很轻松,很有意思。

    凌雁也问过他的身份,他还没回答,凌雁就自行猜测:“你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有些较真的读书人。”

    如果不是较真的读书人,也就不会去找她话本子里的错误。她猜测苏公子家境普通。他每次来书肆,都是步行而至,想必就住在附近。而附近居住的都是家境普通之人。虽说他衣衫光鲜,但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件。恐怕拿得出手的,也只这些吧。——或许比她想的还要差些,不然不会偌大年纪还未婚配。

    苏邺点一点头:“也算是吧。”

    凌老爹知道书肆里有个年轻的客人同女儿走得很近,教妻子去问一问,可是心仪那人。

    面对母亲的发问,凌雁红了脸,面带忸怩之色,否认了。她很清楚,她将来是要招赘的,她要撑起凌家门户。而苏公子是读书人,肯定会考取功名,再艰难都不可能入赘凌家。而且,他未必知道凌雁是“她”。

    爹娘觉得她跟人家走得近,那看来是该疏离了。凌雁心里很难受,次日很迟才去书肆。

    凌家宅院就在书肆的临街,她步行前去,差点与一辆飞奔的马车相撞。她躲避之际,发簪摔落,长发飞扬。

    凌雁正惊惶,却听到马车上一个妇人带着哭腔的一声:“阿福!”

    紧接着,一个美貌妇人从马车上下来,跌跌撞撞,跑到她跟前,拉着她的手,哭道:“阿福,你是我的阿福啊!”

    凌雁莫名其妙,她下意识推开那妇人:“夫人,您认错了人吧?”

    四周站了不少围观的人,凌雁被这位夫人抱在怀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夫人稍微平静了一些,泣道:“我苦命的女儿,天可怜见,我竟然还有再见到你的一天。你的容貌和你姐姐几乎是一模一样。你耳边的痣,娘怎么会认错?”

    凌雁打量着这位贵夫人,甚是惊讶,她的相貌确实有五六分像这位夫人。可是,她口中却道:“天下之大,相似的人也很多。我跟我娘也特别像……”

    那位夫人并不理她,而是直接撸起了她的袖子,指着她手腕上淡淡的疤痕:“难道这疤也能一样么?”

    凌雁哑口无言,她这伤疤,只有亲近如父母知晓,这个人是谁?她怎么知道?

    ……

    那位夫人自称姓寇,夫婿是朔平伯世子,说有一女名唤招福,在十三年前走失……她认定凌雁就是她那走失的女儿。

    凌雁自然不信,直到她父母承认,她是捡来的,她才懵了。

    她对自己说,这不可能的。伯府里头的小姐,能随随便便走失?再M.iYigu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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