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看见他下去了,自己也窜着下去了,太陡了,它琢磨了好一会儿落脚点,倒是在余笙眼里,路易斯简直牛逼闪闪!忍不住冲路易斯吹了声口哨,说了什,“好样的!” 余笙下去的时候,姜博言一直抬头给她打着灯,快要落地的时候,她滑了下,他皱了下眉,直接伸手接住了她,骂了她一身“笨!” 天已经黑了,只有路边的矮灯发出微弱的光,余笙落进他怀里,看着他皱得能夹死一只蚊子的眉毛,忽然觉得姜博言就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人。 因为这个发现,她觉得他都没那么讨厌了。 “行了行了,知道你关心我,别凹表情了。”说完余笙推开他,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土渣子。 宝妹还被栓在树上,此时可怜兮兮地嗷呜了两声,余笙赶快过去把它绳子解开了。 路易斯已经好几年没见过宝妹,这会儿小心地凑上来嗅一嗅,然后又围着它转了好几圈,然后叫了声。 宝妹也冲着它叫了声,两只汪星人似乎还挺开心,互相蹭了蹭。 太晚了,姜博言直接买了四张票,两人和两条狗一起坐缆车下去。 缆车上,姜博言和余笙坐在一边,两只狗坐在另一边,他整个人大喇喇坐在那里,一双腿长得没地儿搁,都杵到余笙这边儿了。 余笙觉得整个人都发烫,这人腿怎么这么长,离得太近了,她似乎能感受得到他身上浓烈的荷尔蒙的味道。 要命啊!作为一只颜狗,余笙大约能明白自己为什么喝醉了能把他睡了。 她只能随意找了话题跟他聊着来转移注意力,“你怎么会来这边儿。” 他闭着眼靠在那里,眼都没睁,“带路易斯出来散心!” “哦,好巧啊!” 他“嗯”了一声。 跟这种人聊天真累,余笙也懒得搭理他了,不过的确够巧的。 好不容易挨到下缆车,两个人牵着两条狗往外走。 他说了句,“我去取车,先送你回去。” “不用麻烦了,不顺路,我打个车就行了。” 他跟没听见似的,对着她说了句,“站这儿等着。”然后就去停车场取车了。 余笙无语了片刻,对着他的后背做鬼脸,“您老人家是听不懂人话吧?” “我能听见,谢谢!”他扭过头来无语地看了她一眼。 余笙面部僵硬了片刻,尴尬地挠了挠头,然后回去的时候,一路上都没敢再说话。 他把她送到公寓,余笙下车的时候,礼貌地客气了句,“要不您上去喝杯水?” 他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忽然笑了,“怎么,今儿个打算清醒着耍流氓?” 余笙果断一把甩上车门,冲着他摆手,咬牙切齿说了声,“再见!” 桑穆山这种景区公园山,爬上去基本没什么技术含量,沿着登山道的石阶走着上去就可以了。 三千多级台阶,并不算高,中途加上休息时间,登顶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左右。 这里是个锻炼身体的好去处,倒是挺热闹的。 余笙所在的地方是景区东大门,上去的路总共有三条,一条是主道,其余两条是狭窄的登山道,她选了最窄的那一条,据说很考验心脏,因为是沿着最陡的一面山修建的,爬的时候往下看能一眼看到山脚,恐高的人根本就不敢过去。 这条登山道叫做云梯,左右宽度最宽处不到六十公分,边儿上有铁索裢挡着,不然估计都没几个人敢爬。 余笙爬了二百来个台阶的时候,觉得这个云梯的名字还挺贴切的,就这么个高度,看着下面,都有种发晕的感觉了。 走这条路的人很少,余笙一路爬上去,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碰见。 途中也没有路标,只有每隔个百米的时候,会有个铁质的牌子挂在树上,上面写着山地救援队的电话,提示遇到任何危险应及时拨打电话。 余笙想着,爬景区的山就这点儿好处,不用太担心出事故。 想当初她和人组队去翻越邬西山脉的时候,带了全套的装备,磨破了两双鞋,路上遇见各种事故,如果不是带队的队长是个有经验的老手,估计一行人都不见得能够全须全尾地回来。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一个跟着男朋友去爬山的妹子直接软在那里,打电话给家里让来接,闹着要分手,骂她男朋友是个疯子。 户外运动,本身就充斥着风险,许多人想不明白爱探险的人为什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余笙自己是很喜欢户外运动的,也跟过探险队去深山老林里,危险是有的,但有些人骨子里就流淌着不安分的血液,那种本能的驱使是很难自我熄灭的。 她就是那种不肯安分的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