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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


    沈余安还是不同意,“皇祖父和沈余之都不是一般人,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余之离开百花园后,哪儿都没去,直接回了致远阁。

    小城禀报道:“主子,简三姑娘让白瓷送来一件翻毛皮的斗篷,偷偷放在墙上了。”

    沈余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问道:“有人瞧见吗?”

    小城道:“应该没有,围墙附近没有脚印。”

    “拿来看看。”沈余之把手放到水盆里,认真洗了一遍。

    烦人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包袱,拎起来看了看。

    斗篷是玄色暗纹缎面的,里子用的紫貂皮,脖颈处还有一圈油亮的太平貂皮。

    做工精细,外观漂亮。

    只是……他家主子能穿皮靴,但从不喜欢穿动物毛皮。

    嫌脏!

    “主子,带毛的。”烦人把斗篷拎了起来。

    沈余之怔了好一刻,自语道:“那丫头倒是个爱干净的,没什么问题。”

    讨厌别过头,撇了撇嘴。

    “我试试。”沈余之站起身。

    讨厌只好搬了小凳子过来,让烦人站在上面,把斗篷披在他肩上。

    长短正好。

    脖子上的貂毛柔软暖和,斗篷下摆用玄色绣线绣着大大小小的雪花,或密或疏,布局轻灵有致,既不破坏缎面的暗纹,又给玄色增添了动感。

    沈余之十分喜欢,脖颈处破天荒的没觉得痒,美滋滋地在大铜镜前照了又照。

    他说道:“讨厌把我新买的那对手镯拿来。”

    “啊?”讨厌有些犹豫,硬着头皮说道:“主子,这样不好吧,王爷已经开始准备聘礼了。”

    沈余之面色一沉,手在光滑的缎面上蹭了两下。

    讨厌脚下抹油,端着洗手水小跑着出了门。

    沈余之自嘲地笑了笑,道:“算了,成败还未可知,我又何必招惹她呢?再等等也不迟。”

    他让烦人把斗篷解下来,对小城说道:“给她送回去吧。”

    小城应了一声,把包袱拎在手里。

    沈余之坐到火墙上,“崔晔每日都去梨香院吗?”

    小城点点头。

    沈余之闭上眼,说道:“他不行,年纪比小笨蛋大得太多了。一旦早早死了,小笨蛋要守不少年寡,这件事得想想办法。”

    小城道:“世子无需担心,听说简老大人不喜欢近亲成亲,崔大公子只是剃头担子一头沉。”

    沈余之摇摇头,“未必,如今她名声太差,崔家对她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人家了。”

    烦人说道:“主子,万一简老大人真的归隐田园,简三姑娘嫁到卫州应该没有问题吧,毕竟隔得那么远呢。”

    沈余之点点头,苦笑一声,不再说话。

    他不担心简淡到卫州之后的事,他只担心崔晔趁他无法从赐婚中脱身时,定下与简淡的婚事。

    白瓷在院子里发现了送回来的斗篷,交给简淡时,简淡什么都没说,只是让蓝釉把它裁短一些,给简思越送过去了。

    斗篷只是个试探。

    如今有了结果,简淡就可以放下了。

    至于伤心嘛,或者会有,但很快就会过去的。

    她重活一回,不是为了沈余之,只是为了她自己,该放下的必须放下。

    简老太爷的风寒症一直不大好,虽说不那么烧了,但始终在咳嗽。

    他在冬至那天上了乞骸骨的奏疏。

    泰平帝于小寒那日批了,并派人接简老太爷进了宫。

    君臣二人下了一天棋,简老太爷晚上才回家。

    第二天,简家各房忙碌起来了——虽说泰平帝从未说过要收回简宅,但简家人却不得不自觉地离开,以免让有心人诟病。

    因为早有准备,大家都很从容。

    除大房的东西自己处置之外,其他三房都搬到了云县静远镇的庄子里。

    林家离得近,派人帮了不少忙,很快就安置好了一切。

    腊月二十二,简云丰带着三个儿女往庵堂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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