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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节


    道衍也发觉到了朱棣的用意,等踏进倒座房后,程二便听见他意味不明地轻笑了一声。

    程二疑惑地看了看道衍:“道衍先生,可是何处不妥?”

    道衍摇头,且摆了摆手。

    屋门在程二的视线中被合上了。

    程二摇了摇头。这道衍和尚的心思,还着实令人难以捉摸!

    ————

    李公子的家人很快赶到了北平,而知县夫人也与知县再度扯破了脸皮,知县的面子那就是被人扯下来往地上踩一般,或许正是太闹心的缘故,县衙里的公务几乎不能正常运转,这知县没好心情,其他人能讨得了好吗?谁都讨不了好!

    李公子的家人来到之后,自然也听说了传得沸沸扬扬的流言。因着知县和李公子确实有不和的前科,那李老夫人也不管那么多了,直接就认定了乃是知县的错,当即就将知县状告了。

    这知县犯罪该谁管呢?

    提刑按察使司。

    按察使司主管徒刑以下的刑名、诉讼事务,属于省一级的司法部门,当然徒刑以上的就得交给刑部了。

    按照当时的明律,知县就算是杀人也不大可能判死罪。

    明朝官员犯罪有着两个减免罪责的途径,一是在审讯阶段,凡官员犯罪都由皇帝决定审讯和处罚,使得六品以下在外的犯罪官员有一次免罪机会,而在外六品以上以及京官有两次免罪机会;而另一次则是在执行阶段,大明律虽然规定犯公罪,应笞者赎罪,徒流以上记过考核,犯私罪至杖一百则罢职不叙。但明初还有个规定,叫“三犯如律”,意思就是说要犯三四次罪才会依律处置。

    可见官员是有着极大的特权的。

    唯有那些着实不走运的,直接得罪了洪武帝,那可就是定罪很快,弄死你也很快。

    直接从朝堂上拖出去打屁股行杖刑的,那可真是比比皆是。

    ……

    总之这知县不大可能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李家老爷虽是布政司经历,的确不是好招惹的,但他毕竟位置不算高,要将知县弄死那还是有难度的。

    因而知县之事上不到刑部,却可以上到按察使司。

    待查实以后,方才是上到皇帝那里去。

    然北平地偏,不过一小小知县,皇帝哪会在意你?虽说六品官以下都可有一次免责的机会,可这个机会是皇帝给的,皇帝不在意你,不愿意给你,自然也就没有了。

    基本上,只要按察使司定下了,那么就不会再更改了。那皇帝不也得听下面人的意见吗?他对这知县又无好恶,长什么样儿都不记得,自然会听取按察使司的意见。

    陆长亭想清楚个中关节以后,便有些好奇朱棣和道衍的主意了。

    “若他不能死,那又该给以何等处罚?”若是轻了,没用处不说,还反倒是将敌人激怒,促进人家变得更为强大。

    朱棣一副大局尽在掌握中的姿态,不急不缓地道:“长亭可曾听说过戴罪办事的条律?”

    陆长亭顿时恍然大悟。

    这在洪武年间十分常见。

    因为早期的胡蓝案死了太多人,而后为了清除贪污的官员,也死了不少的人,明朝甚至出现了无官可用的情况,于是后头再有官员犯罪,便有了戴罪办事的条律,你犯了罪,我给你定罪,但你不会马上受罚,而是要先戴罪办事,你继续累死累活,我还不给你发钱。

    这对于官员来说,莫过于比死还难受。

    而且戴了罪的官员,哪怕一时官职没有被罢黜,但依旧坐在那个位置上,却也无法和过去一样了。

    这可就是典型的倒霉出了力,却还不能得个好的下场。

    “四哥是打算如此定那知县的罪M.iyigU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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