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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要说是人为可能性不大。你如果喜欢她,最好别疑神疑鬼的。”

    独活没说话。

    自从“最终一战”之后,他和龙太子两人无形之中增加了联系,毕竟曾沦落到一样难堪的处境。

    但与他相比,龙太子一开始对流烟的通缉看似积极,真正介怀这件事的人却是他,他不发一言,但那根刺一直没能消失过。没错,落樱是无双的人,她和飞雪有非常相近的地方,常常会让他错认,但……

    他始终记得自己撞到她的那一天。

    如果不是他让人去查她的账号,主动上门替她解不必要的围,他们根本不会有交集。

    到了这个时候,哪怕嘴上不和人说,他也不能不去面对心自己里的想法。

    他是喜欢她的。

    漠北之鹰不太关注世界频道,但架不住有人替他关注,郑赟(yun)刚上小号就碰见了一出年度精彩大戏,立刻发信息调侃他,“这是谁,又是那个倾城美人?”

    漠北之鹰给他回了一个“?”。

    郑赟知道这人一投身工作就会到忘我的境界,不禁给他科普了一遍。

    他没发觉那边的漠北之鹰神色微变,径自道:“上次没看见,这次总该让我见见了吧,别给我发照片,我要见真人。美人动起来才有味道……哥?”他话说到一半,终于发现对方不在状态。

    “你有空?”漠北之鹰抛给他淡淡的几个字。

    “还行,无影阁的事也轮不到我来操心,我就翘脚当个幕后操控者就行。”他道,“不过我这边新收的一个叫流烟的女人,听说是从无双过来的?妖精职业稀有罕见,一听幸运值就很高,这样的人物你也舍得给我?”

    “是她自己要去,你如果觉得有培养价值就留下,随你。”

    他最开始听见流烟说“留在无双名不正言不顺”还觉得诧异,哪怕她一开始是因为被误认为闻樱的缘故进入公会,到后来她也受到了其他玩家的认可,从不知她会这么想。但是既然她亲口提出要走的要求,他也不会强留。

    只是她走了之后,还是常常会给他发各式各样的问候讯息。

    “我见过她,也真巧,我几次溜到小号上都和她碰个正着,技术还不错。”他那句“真巧”莫名有几分讥诮,正说着话,身边突然传出一阵爆炸声,随后漠北之鹰只听他不可思议地低嚷,“……居然是白装!?这个等级还有人会打到白装?”

    漠北之鹰习惯了他的运气,默然无语。

    “不说了,我去杀人攒人品,挂了。”

    所谓的杀人攒人品,即野外击杀其他公会的成员,能够积攒声望,声望累积越高,打怪的爆率越高。

    但即便如此,也架不住有人手太黑……

    郑赟是刺客,刺客的攻击力高,敏捷度高,往往有机会一招暴击毙命,《逐鹿天下》身为全息游戏,人物的攻击力与玩家的操作意识分割不开。郑赟家里是行伍出身,他爷爷那一辈已经当到了头,在军中势力盘根错节,惠泽子孙,郑赟七八岁就被送到军队受叔伯调训,本身能力了得。他在键盘网游那会儿还闯不出什么名堂,就因为从军队回来没多久,很快就到了“最终之战”,饶是如此,他一上手还是捞了个城主来当。

    等换到全息游戏,他更像鱼儿入水,自在极了。

    他所在的“八面威风”服务器只有他一家独大,不像漠北他们三分天下。

    他唯一的劣势就是手黑,同一个副本掉落的宝箱,别人能开出蓝装橙装,他一开一个白装,相当邪门。越邪门的人越不信邪,在另一个服务器怎么说他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除非公会开战,否则他莫名击杀其他公会的成员,会引起事端。因此他上小号的时候,格外热衷杀人攒声望,看自己能不能有朝一日翻身成为小红手。

    野外杀人,总是会惹到不能惹的人,他刚在湖边结果了一个,吹着口哨往回走,谁知有人用特殊道具摸到了他的定位,携众杀来!

    他以一对多,寡不敌众,在被下了半管血之后隐身逃跑,呲溜一下钻进了小树林。

    与刺客对敌,最忌讳视野不够开阔的地方。

    他们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件事,很快追了进来。他们当中领头有一位弓箭手,手里的弓箭武器萦绕着紫气,显然是当前数量不多的紫装,他一箭射来就将郑赟钉在了树上,打下三分之一M.IyigU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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