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可是我还是喜悦的,或许自小就很自信,相信有一天王子也会像对灰姑娘那样对我,第一次庆幸爸爸妈妈去世时还送给我这么一桩婚姻,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发现我的视线无法从他的身上移开,他高大英俊,威风凛凛,连市长都在他的面前低垂着头,他是每个女孩的梦想,却落到了我的头上,刚刚的新婚之夜虽然有点不理想,至今浑身都还火辣辣的疼,或许行房就是这么一回事吧,可与好友们说的怎么就那么不一样呢?是王子太粗暴了吗?还是他根本就不喜欢我?不管他喜不喜欢,我坚信只要努力了,就一定会有回报的,雨欣加油!” 蒋博文早已泪如雨下,这本日记本来来回回看了二十多年,每次看到都心如刀绞,还记得那一晚,他确实不喜欢她,不喜欢这桩父母硬塞给他的婚姻,一心想到的就是这女人是个贪慕虚荣之人,所以那一晚为了惩罚她的虚伪,只顾着惩罚她,完全不顾女孩还是第一次。 现在想想,自己怎么就那么不是人呢? “二零一零,五月二十二,鱼,凌晨四点。” “今天外面下了一天的倾盆大雨,公公带着我去见了好多达官贵人,而我总是心不在焉,想着快点回到家中,和老公一起商量蜜月旅行,然而当我满怀期待回到家里时,却只有这座大得出奇的豪华别墅,昨天还觉得此处处处都洋溢着幸福,今天却感觉它变得很冷清,没有看到王子的身影,很失落,坐在阳台上望着黑蒙蒙的天空,听着噼噼啪啪的雨声,期待着可以看到那辆黑色车子的出现,然而等到了半夜,他却连一个电话也没打回来,刚想去询问,这才发现自己连他的电话号码都没有,这真的是夫妻吗?等到至今四点了,也没等到他的出现,那些可爱的雨声变得可恶,仿佛每一滴都正敲击着我的心,令它凌乱不堪,阻止着它的跳动,很想知道他现在到底在哪里?又在做什么?都说有钱人都会有许多情人,那他是不是现在正躺在某个女人的怀里?” 烦躁的翻了一下后面的几百页,几乎每一章里都有他这个所谓的王子存在,结婚后,她的世界里仿佛就只有他一个人,那么傻傻的爱着,而他却从不曾对她和颜悦色过,等真的想和她在一起时,又得到她与那个前任男友去到了宾馆。 当时只知道被她骗了,很气愤,甚至每天回家都要疯狂的发泄一番,屋子里从来就没能用两天的家具,而那时他才知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整颗心都被她俘获了,一想到她和男人在宾馆里缠棉悱恻就妒到断肠,又不想放开手,就那么日复一日的过着需要酒精来麻醉才方能睡去的日子。 当听到她将心脏移植给了他后,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混蛋,再想挽回时,她却消失到了一个即便他找遍整个世界也找不到的地方。 听到还可以重逢的一刹那,都忘记了呼吸,老婆,你愿意把你的心给老公,那么老公也可以为你行尸走肉一世。 不管到了哪里,老公也不会忘记身体里的这颗心是怎么来的,永远都不会。 或许是老天的垂怜,你又出现了,不管师傅说的是不是真的,不管哪一世,我都不会再放开你的手,就算粉身碎骨,也不会让放开。 绣珍房。 “挽香,看快啊,这丝线怎么样?我觉得好好,简直就是出神入化了,柔软,且不宜打结,摸着也好滑!” 柴雨手持一团雪白的丝线兴冲冲的来到了挽香身边,不断的赞叹。 云挽香先是腾出一丝空隙瞟了一眼,后刺下的针停住,或许是一直做刺绣的生意,所以只需要一眼就可看出柴雨手中的白线来自何处,忍着剧痛起身道:“我看看!”接过丝线,摸了又摸,再次肯定的露出了笑脸。 “啧啧啧!上品,绝对的上品,手工精细,若是用这线制成布匹,比咱们这里的所有丝绸都要好无数倍,瞧!”柴雨边夸赞边拿起几根对着屋外的烈日照耀:“光线下还会泛光,夏日穿定能避暑!” 挽香不断的点头,连连称是,后摸摸腹部,不得不说那下流太医的药膏真的很棒,两天水泡就都开始消退,却也是最痛的阶段,最少还得有十天才会开始结痂,现在走路太多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