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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边城


小姑娘就眼前一亮,连忙站了起来,她没有站直身,因为头会碰到屋顶——干木茅草构造的屋顶,扯住头发就很麻烦,要弄半天。

    听到南宫第一的话,小姑娘轻轻应了声好,竟然是纯正的关中腔,麻利的从地上捡起一个干净的缺口陶盆,放在灶台上。

    因为灶面凹凸不平,她试了两次,才掌控好平衡,弯腰从灶台前的角落里,掏出一个瘪瘪的口袋,开始往盆里倾倒面粉,神情专注的像是在数钱。

    等待是漫长的,南宫第一却并不在意,他坐在桌前,长剑放在桌上,依然握在手里,侧身看向外面阳光灿烂的小巷,安静得连呼吸都平稳下来。

    除了他自己居住的院子,整个寿昌城,这座几乎没有客人光顾的小店,是唯一一个能让南宫第一不会那么不自在的地方,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没有人来。

    南宫第一并不缺钱,却不会自己做饭,他每天都会尝试一次,失败了就只能乖乖到这里来。别的地方他是不肯去的,人多。

    曾经,他也是个对酒菜极为讲究的人,现在,没人就好。

    小姑娘不美不丑,南宫第一很满意。话也不多,南宫第一不说话,她断然是不会主动开口的,南宫第一说什么,她也只回答必须回答的简单字句,这是让南宫第一感到最舒服的地方。

    他不想说话,如果可以,一句话也不想说,所以也不希望别人跟他搭茬。安静的看着毫无景致可言的街道,没有人走过是最好,有人看他一眼,他就会从心眼里感到厌烦,如果看得多了几眼,他就想把对方一剑劈了。

    食物很快就做好,被小姑娘端到桌子上。

    两个卖相凄惨的陶碗,都裂了纹,好在没有开缝,很干净,这一点很重要,一个装羊肉,肉片切得很均匀,大小虽然不一样,但厚薄基本一致,一个装面饼,三块一样大小,都斜依着碗沿,冒着热气,很香,肉和面本来的香。

    最后是一个酒葫芦。

    南宫第一首先接过的,是酒葫芦,打开塞子,倒在第三个碗里,没有倒满就没了,摇晃了两下葫芦,只多倒出来两滴。这让南宫第一皱了皱眉,抬头看向局促抓着衣角的小姑娘,用疑惑的眼神示意对方解释一下。

    “老黄昨夜病死了,别的地方的酒,都涨......涨价了,只能......买到这么多。”小姑娘低着头,小脸涨的通红,本就皲裂的双颊,似乎有血滴要渗出皮肤。

    南宫第一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埋头专心对付自己的食物。因为酒少了些,所以只能一口肉、一口饼、一口酒。以前,他都是一口肉一口酒,一口饼一口酒的。

    老黄的酒铺,是小姑娘去沽酒的固定地方,对方照顾她,价钱给得便宜,别的地方的掌柜,自然不会给她这个优待。

    南宫第一吃饭的时候,小姑娘蹲回了灶台后,默默看着帘子外的街道,神色跟南宫第一刚才如出一辙。灶台里还有火星,这时候还是热的,她挨近些可以感受些余温。等到火星灭了,她就只能缩进干草堆。

    戈壁边的寿昌城,干柴是不易得的,她必须省着点用。

    外面的阳光没了,这意味着她不能去晒太阳了。

    南宫第一很快吃完饭,招招手,示意小姑娘过来收钱。

    小姑娘动作依旧麻利,在接过一把铜钱的时候,脸色却变了一下,“多......多了。”

    南宫第一拿起长剑,站起身,解释道:“多的是酒钱,下次我来的时候,酒葫芦要是满的。”

    小姑娘这才手下了铜钱,认真的点点头,“我会提前准备好的。”

    南宫第一不再多说,掀开布帘子走出了窝棚。

    他不缺钱,莫说吃了小姑娘的饭,就算不吃,也能让对方衣食无忧。不过,这个被南宫第一救过一次的小姑娘,却倔强的不肯接受多余的钱。

    一个月前,小姑娘出城弄干柴的时候,被野狼追得满地跑,眼看着就要命丧狼口,是恰好路过的南宫第一让她活了下来。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南宫第一开始到这里来吃饭。

    如果不是南宫第一,小姑娘买不起羊肉,也买不起面粉。她的价钱很公道,只收一点劳动的费用,所以羊肉她是吃不成的,每天能有一张饼果腹,算是不错了。

    她期待着,价钱公道的话,会有很多客人上门,她努力一些,或许就能吃得饱了,过两年,说不定就能开一家大一点的铺面。

    然而她这家小店,注定只能由南宫第一来养活。能在外面吃得起饭的,不会来她这里,会来这里的穷人,宁愿选择自己动作做饭。

    小姑娘开店能拿得出来的唯一优势,因为这家店实在是不成样子,也没甚么竞争力。

    南宫第一去而复返,站在店门口,望着洗碗的小姑娘,沉吟了一下道:“我缺一个做饭的厨娘,要不你来我家吧,我给你工钱,还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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