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高兴?” “有多高兴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比你知道的还多。” 那就是很多很多了。 眉开眼笑。 但还有一样需要从他口中得到确认。 “那你,那你……现在还要不要我?”小心翼翼问。 没回应,她急了,那他还把手伸进她衣服里,而且动作相当的大。 顿脚,扯着他衣摆:“那你还要不要我?” “要。”又重又沉的一声。 “什么?” “要,怎么能舍得不要,更舍不得不要。” 就那样的。 戈樾琇二十六年来尝到了人们传说中甘甜的幸福眼泪滋味,沿着眼角渗透至心上,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从前所有厌倦的统统变成了欢喜。 喜欢,泣极。 “要,怎么能舍得不要,舍不得不要。”这句话也许是戈樾琇施予宋猷烈的终极魔咒。 这魔咒与生俱来。 是着魔了吗? 不然,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样一种不合理的情感存在着。 细细追究这种情感逻辑:它毫无章法,更无任何战术可言,即使在三分线上已经投失了一百个三分球但还是乐此不疲,手高高扬起,球飞向篮筐,“砰”一声球弹框而出,下一次,眼睛依然看着篮筐,眼神依然明亮。 这一定是着魔了吧? 上班,下班,开车,用餐,早安晚安,和周围的人打交道,打开办公室门,按照行程表行程一天的二分之一就过去了;或是酒店房间,或是在飞机上,或是在家里度过长夜,一天剩下的二分之一也打发了。 关于每天每天,无酗酒,无找人挑事,无任何不稳定情绪,除了有点烟瘾,偶尔会忘记上一秒说过什么之外,宋猷烈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以上可以理解为:也许戈樾琇于宋猷烈没那么重要。 也许戈樾琇于宋猷烈没那么重要,这是一个潜在理念。 这一道潜在理念在昨晚看到她坐在游泳池边时变得可笑又可悲。 那坐在棕榈树下的女人会不会是一个梦? 这个梦按照他的意愿产生:她在等他,以一副很是可爱的模样,头发可爱,姿态可爱,低着头像做错事的模样更是可爱至极的。 戈樾琇,你也知道自己做错事情了。 朝她走去,脚步和平常一般无异,会不会一旦他走近,那靠在棕榈树下的身影就会像彩色泡沫一般消失。 一边走一边想。 那靠在棕榈树下的身影应该和那通电话有关吧。 戈樾琇给他打了电话。 他没接。 问为什么没接,大致真是宋猷烈已经没多少精力了。 没接电话导致的结果是当晚他梦到戈樾琇了。 那个小疯子强行闯入他梦里要死要活的,红着眼眶指责他为什么不接她电话。 “宋猷烈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她把那句话重复到第六遍时他就把她压在身下了,该死,他连在梦里拿戈樾琇也没办法,最起码得等她说完第十次才把她压在身下,直到黎明来临,她才从他梦里离开。 而他,洗完冷水澡,开始绕着跑道跑。 嗯,那只是为了一个梦。 所以,眼前那靠在棕榈树下的女人有可能是戈樾琇变法子来惩罚他不接她电话,也许是他喝了酒的关系,今晚的她比昨晚来得真实。 细细打量靠在棕榈树上的女人,最后,目光落在她穿的鞋子上。 嗯,穿着别的男人鞋子来示威了。 这一次,他要么把她丢到游泳池去,要么把她留到天亮。 脚步和那颗棕榈树形成平行线,那只手忽然伸出抓住他的裤管,那阵风吹过,驱赶了若干酒精。 宋猷烈意识到棕榈树下的那抹身影是真真实实的。 那抹身影是真真实实的,那么—— 穿在她脚上的男人的鞋也是真实的了,不仅如此她身上穿的外套也是男式的。 即使此时此刻,那只叫做嫉妒的虫子依然很活跃。 没能把她丢到游泳池里去,也没能把她放在那里一整夜。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