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心内有一种尖锐的痛楚,也许是牙膏挤得太多,很辣、很刺鼻,呛得眼眶一阵湿热。他把泡沫吐出来,含几口清水,那清凉又使他激动的感情变冷,总算冷静下来。水沿着嘴角滴到下巴处,再在洗得发白的上衣留下一条长长的泪痕。一方毛巾已在林春眼前招摇,他默默接过来,擦净嘴,再拿着毛巾,看陈秋一眼。陈秋微笑,眉眼一如往常的恬静清雅,接过毛巾,掛回在鉤上,牵了林春的手,说:「回房间。」 关上门,陈秋松开林春的手。他打开衣柜,拿出两套制服。林春在陈秋处过夜,从来不带洗换的衣服,包括校服,都是穿陈秋的校服,至于黑鞋,陈秋会穿陈心所留下来的旧鞋,让林春穿他的。戴志表面粗豪,实际上心细如尘,有次看了林春几眼,就语气肯定地说:「书kai子昨晚在秋秋家过夜了?看,你穿的这双黑鞋是秋秋的,秋秋穿的那双是心哥的。」那次使林春窘得要死。此后戴志就常常注意他俩的皮鞋,一旦看到林春穿着陈秋的鞋,就一脸曖昧的笑容,问林春累不累。 无论是身材还是脚的大小,他们两人都几乎一样。有时林春觉得陈秋是他的复製品,他也是陈秋的复製品——虽然五官无半点相似之处,但他们的内心有一片遇合的地方,正是这片偶尔重合的地方,将两个性格极端的人连在一起。林春一直想,假如他们见过的事多了、眼界开阔了,他们原来重合的地方会否错位?会否从此相互擦过? 但他不会跟陈秋说这点事。并不是不想让陈秋知道,而是,他清楚陈秋知道他的懦弱与不安,所以他不必再说一遍。林春知道自己是个任性的人,必须不时听到陈秋的承诺,才相信自己被爱着。他活在陈秋日益柔和的眼波里,一旦被陈秋碰到,就变得鲜活柔软、而富有感情,一如他所看过的神话故事:爱神维纳斯看见一个跟自己样貌极似的雕塑,她心一动,便抚摸那雕塑。然后,那个雕塑被女神所碰到的部分,由本来的冷硬变为暖软,生动起来,竟然成为人了。 「为什么你对我这么有耐性?」林春坐在床上,看陈秋把校服掛出来,又拿出两个黑色的斜揹袋,将两人的准考证、身份证等文件、笔袋跟银包放进去。陈秋说:「真是书獃子。有些事情是没办法解释的。那我问你,为什么当日你给我做了那碟炒饭?」 林春一顿,彆扭地转过头说:「哪知道。等我回过神来,就发觉自己已登入了补习社的网页,将补习延期,还莫名其妙的下去买了一大堆材料回来。」他想起那天的事,真觉得自己傻,不禁笑起来:「那天的你是我见过最呆的陈秋。就一根木头似的站在原地,看着我做饭,脸上的表情几乎没有变换过。还怕我做的饭有毒,一口也不敢吃。吃完之后才发觉那包米不知放了多久,吓得我要死,差点就要衝入厕所呕了。」 陈秋关灯,只留床边的灯。他开过冷气,跨上床,扬了扬薄被子,就躺下来。为了林春,他先前特地多买一个枕头。一张单人床,刚好挤得下两个枕头。然而要睡两个大男生,委实勉强,幸好他俩身子清瘦,只要贴近一点,也勉强挤得下,大概就是这个原因,让他们时常衝动起来,以对方的身体解那炽热的欲望。 陈秋出奇地君子,因为林春先前说过不让他碰,他就真的乖乖躺下来,两手枕在脑后,没有动林春半分。林春侧躺着,撑起一手托着头,凝视陈秋那莹白柔和的脸容,彷彿进入了一个循环的、神圣的时间,没有终结,亦不是直线式流动,而是如螺丝般,回旋往復,兜兜转转,永恆凝结于陈秋无邪的睡容。 「你怎么不说话?」林春以手背擦过陈秋的脸庞。陈秋睁开眼:「我说过的已经够多。也该换你说了。对了,春,你记得我当初是怎样放鱼饵,把你这条大鱼钓上来的?」 林春轻笑,说:「慾望课,美学课。现在想来,你只是巧立名目,以这两个不知所谓的课来吸引我的注意力,是吗?我们亲密起来之后,你就再没有提过了。」 註一:「现在已是深夜,请将音量收细」,香港一个着名广告的slogan。M.IYIGuo.nEt